近日,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公布202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六批典型案例,快和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2022年以來,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聚焦民生所指、民意所向、民心所盼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202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重拳打擊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食品、食用植物油摻雜摻假、宣稱“減肥”“壯陽”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質量違法、加油站計量作弊、“神醫”“神藥”等虛假廣告、醫療美容領域虛假宣傳、制售翻新“黑氣瓶”、劣質燃氣具、超期未檢電梯等十類違法行為。依托“鐵拳”機制,深化開展打擊整治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包裝飲用水,未按注冊配方生產銷售保健食品,假冒偽劣農資產品,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商品過度包裝,電動自行車違法改裝,兒童用品產品質量問題,疫情期間非法制售假冒偽劣防護用品和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中有關涉老相關食品、保健品等方面的違法行為,查辦一批讓人民群眾廣泛稱道、對違法分子有力震懾的“鐵案”,營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不斷提升營商環境水平,全力打造江西市場監管執法為民“鐵拳”品牌。現將第六批12個典型案件公布,食品領域案例6起,如下:
萍鄉市安源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江西百悅人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經營不合格食品案
2022年6月8日,萍鄉市安源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江西百悅人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經營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沒收相關中藥飲片、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5月7日,安源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接轉辦線索,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食品進貨記錄不全,庫房內發現大量中藥飲片,用于加工食品,貨值2943.85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萍鄉市安源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本案的查處有效凈化了市場環境,對違法企業具有極大的震懾作用,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鷹潭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鷹潭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偉偉生鮮超市經營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2年5月19日,鷹潭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鷹潭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偉偉生鮮超市經營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做好進貨查驗記錄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0元、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2月22日,鷹潭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偉偉生鮮超市進行食品安全檢查,現場向當事人送達了“泡餅”不合格檢驗報告。經查,不合格批次“泡餅”,當事人共購進20包,已全部銷售完畢且無法召回,貨值金額100元,違法所得20元。當事人能夠提供上述不合格批次“泡餅”的供應商資質證照及購進票據,但不能提供該批次“泡餅”的出廠檢測報告及銷售記錄,未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未落實好食品經營主體責任。當事人的經營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以及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鷹潭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的行政處罰。
膨化食品、面制品的生產過程中,為保持良好口感,常常加入一些食品膨松劑,一旦過量使用就容易造成出廠糕點的鋁含量超標,長期食用鋁含量過高的食品,會對人身體健康造成損害。市場監管部門始終堅持“四個最嚴”,重拳整治食品“非法添加”違法行為,不斷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贛州市瑞金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瑞金市象湖鎮中艾食品商行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
2022年6月13日,贛州市瑞金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瑞金市象湖鎮中艾食品商行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27日,瑞金市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瑞金市象湖鎮中艾食品商行有虛假宣傳行為,經初步核查,該局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為引導消費者購買其經營的某羊奶商品,在其經營場所內張貼內容含有“養殖加工零距離一體化,羊奶城奶粉生產過程少環節、低環節、高保鮮 、無污染、0運輸環節,保留原奶中最珍貴的免疫活性物質 。其他奶粉生產過程多環節、 高風險 、低保鮮 、有污染”等文字及圖示的宣傳海報,將當事人經營的商品與其它競爭對手經營的商品進行比對,當事人對上述宣傳內容無法證實。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的規定,瑞金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聚焦老年消費品市場,在推進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中,將強化監管、查辦涉老消費欺詐、虛假宣傳案件作為工作重點強力推進,深挖徹查一批影響大、關注度高的典型案例,從速從實從嚴執法,最大限度發揮警示震懾作用,擠壓行騙空間,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守好老年人的“養老錢”。
宜春市樟樹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江西康寶醫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銷售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
2022年4月29日,宜春市樟樹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江西康寶醫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銷售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475元、罰款人民幣5.7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2月16日,樟樹市市場監管局接投訴舉報,反映某網絡平臺上的康寶保健品專賣店所售無蔗糖蛋白質粉產品標簽配料表標注添加了原料“D-甘露糖醇”。經查明,涉案產品為江西康寶醫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生產銷售,執法人員現場檢查上述產品的生產記錄、原料物料臺賬,發現當事人生產的上述產品使用了原料“D-甘露糖醇”。根據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相關規定,“D-甘露糖醇”的允許使用范圍僅為“糖果”。當事人生產銷售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樟樹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處罰。
食品添加劑可用于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但食品添加劑不當使用甚至濫用,將影響到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規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市場監管部門將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守食品安全紅線,維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上饒市廣豐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廣豐區弘樂生活館未明碼標價案
2022年7月21日,上饒市廣豐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廣豐區弘樂生活館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280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6月15日,廣豐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打擊養老詐騙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上饒市廣豐區弘樂生活館銷售的某富硒益生菌羊奶粉存在未明碼標價的行為。經查,當事人銷售的某富硒益生菌羊奶粉沒有價格標簽,并已銷售2箱,銷售金額2280元,執法人員隨即對當事人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廣豐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做出上述行政處罰。
不明碼標價、貨簽不對位、隱瞞商品信息等現象,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7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該規定直指未明碼標價、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消費市場秩序,凈化消費市場環境。
撫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撫州春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食品案
2022年5月26日,撫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撫州春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飲用水,罰款2.6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7日,撫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生產經營的桶裝飲用水進行執法檢查并抽樣,經檢測,該批次桶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共生產了該批次桶裝飲用水93桶,執法人員實施了查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撫州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生活飲用水的安全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同時也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如何保障生活飲用水的質量,需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守護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稿 源:省局執法稽查局(反壟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