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食物中毒易發季節也是亞硝酸鹽易誤食誤用的時節,為防范餐飲環節發生,因使用硝酸鹽加工食品導致的風險,近日,東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食品安全預警(2023年第3號),對全市餐飲服務提供者作以下提醒:
一、嚴格執行《衛生部、國家食藥監管局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二、嚴格落實《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確保安全無害,遵循不用或者少用的原則,在技術上確有必要時方可使用,且不得使用防腐劑、乳化劑、穩定劑等食品添加劑。
三、嚴格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劑,嚴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來源:東莞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