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農業農村部于2018年4月發布了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0號,其中包括《寵物飼料管理辦法》《寵物飼料標簽規定》《寵物飼料衛生規定》等,在《寵物飼料標簽規定》中規定了寵物食品標簽要素的合規要求,包括配料、產品成分分析保證值、聲稱等。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我們關注到很多產品出現了聲稱不合規的情況,可能是企業忽視了,也可能是理解出現偏差。飼料合規服務中心對寵物食品聲稱中容易忽視和出現理解偏差的問題進行系統解析。
法規要求及解析
《寵物飼料標簽規定》規定,寵物食品的標簽上可以進行成分、功能和特性聲稱,聲稱的通用規定如下:(一)禁止對寵物食品作具有預防或者治療寵物疾病的說明或者宣傳;(二)所有聲稱應當具備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公開發表的出版物、教科書、配方組成、檢測數據或者試驗報告等。
寵物食品本身是飼料,而不是藥品,不應宣傳有藥用價值或預防疾病的作用,即便原料組成中可能含有藥食同源類原料甚至中藥類植物,只可以宣傳其食用價值而不是藥用價值。所有聲稱都應有證據支持而不是憑空想象或夸大標示,簡單的含有與否及含量可以在配料表中體現,復雜的科研數據可以從教科書、試驗報告等渠道獲取。總之,聲稱應當實事求是并符合飼料宣傳的要求。
成分聲稱
寵物食品中常見的成分聲稱表述形式在《寵物飼料標簽規定》第二十條第三項中已明確列示,在此不作贅述。需要注意的是,進行成分聲稱時,要符合聲稱的條件,如果原料中有鮮肉和肉粉,不能直接將含量相加進行聲稱,而應按照附錄7中水分還原的要求進行還原后再進行聲稱。此外,寵物食品的成分聲稱針對的是配料表中的飼料原料或添加劑的含有與否、含量及比較相關,不適用于原料自身營養成分的聲稱,例如魚油中的DHA和EPA、土豆中的淀粉等,當作為產品賣點宣傳時不屬于成分聲稱的范疇。
特性聲稱
特性聲稱針對的是產品的屬性,比如原料屬性、低能低脂、產品升級等情況,在此重點關注天然與新鮮的聲稱。
《寵物飼料標簽規定》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如果產品中所有飼料原料和添加劑都是來自未經加工或經特定工藝加工的動物、植物或礦物質微量元素,可以聲稱“天然糧”,如果某種飼料原料和添加劑都是來自未經加工或經某些特定工藝加工的動物、植物或礦物質微量元素,可以聲稱“天然”。應當注意的是,特定工藝包括提取、純化等物理加工工藝和酶解、發酵等微生物參與的加工工藝,不包括精制、皂化等化學工藝,因此常見的魚油產品,雖然是天然來源,但由于《飼料原料目錄》對魚油的特征描述是由全魚或部分魚體經蒸煮壓榨獲得的毛油,再進行精煉獲得的產品,因此魚油不能進行“天然”聲稱。
飼料原料若要進行“鮮”“新鮮”聲稱,要求原料不能經過除冷藏外的其他處理方式,且不含氯化鈉、防腐劑等飼料添加劑,可見要求是很嚴格的,所謂的“凍鮮”等都是不合理的。此外,肉類供應商的地址與寵物食品生產企業距離較遠,如果原料進行“鮮”的聲稱,也是要打一個問號的。
功能聲稱
功能聲稱針對的是某種原料或添加劑或原料中的某種營養素有促生長、維持健康的功能,或者產品可以預防非疾病問題的功能。需要注意的是,聲稱中涉及的功能應當是促生長相關或毛球、牙垢等非疾病因素的預防作用,不能聲稱抗病、清火、增強免疫等涉及醫學用語的表述,使用中藥類植物成分及有免疫增強作用成分的企業應格外注意。
小結
寵物食品市場越來越大,產品越來越多,但是隨之而來的問題也越來越多。企業應當在寵物食品標簽的各個要素下足功夫,在做好產品質量的基礎上,以合規和準確的聲稱內容給消費者傳遞真實的產品信息。飼料合規服務中心可以為企業提供寵物食品配料和標簽審核服務,歡迎聯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