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鄭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召開2023年中秋、國慶“雙節”期間酒類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會。鄭州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一級高級主辦朱忠鋒、河南省市場監管局食品經營處四級高級主辦李建偉出席會議并講話,部分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分管領導、市局機關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負責同志、全市30余家酒類經營企業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傳達了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開展2023年中秋、國慶“雙節”期間酒類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本次專項整治將結合夏季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在對酒類市場開展全面風險隱患排查的基礎上,突出以下工作重點:
重點種類
白酒、紅酒,特別是市場占有率高和消費者青睞的高端品牌酒等。
重點業態
酒類批發經銷商、專營店、連鎖經營企業等。
重點檢查內容
1.酒類經營者采購銷售酒類食品是否落實進貨查驗制度、是否向供貨商索取并留存許可證(登記證、備案卡),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臺賬。
2.經營者是否存在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串通、囤積居奇、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3.經營者是否采購銷售仿冒知名酒類食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和侵犯商標專用權、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的酒類食品等行為。
4.廣告宣傳中是否使用“特供”“專供”以及借“特供”“專供”等類似名義發布違法廣告。是否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或者偽造生產日期等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
會上,仰韶酒業、金輝云酒貨倉、酒便利、豫之霖等酒類經營企業分別作交流發言。
會議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和酒類經營企業要高度重視此次酒類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要結合工作實際,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各方責任,注重發揮市場主體、相關部門、行業組織和消費者的社會共治作用,提升綜合治理效能。
會議強調,酒類經營者要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健全責任體系,嚴格進貨查驗制度,誠信守法經營,不得串通漲價、銷售假冒侵權商品、進行虛假宣傳;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突出整治重點,形成工作合力;各區、縣(市)要落實屬地責任,對重點市場、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加強日常監管,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著力推動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