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7月8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發現的問題主要包括微生物污染、檢出非食用物質以及質量指標不達標。
其中,1批次北極貝(生產日期:2022-05-18,規格型號:/)檢出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由海南古韻軒餐飲有限公司生產銷售。
菌落總數是用來判定食品在被加工過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衛生質量的重要指標。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水產制品》(GB 10136-2015)中規定,即食生食動物性水產制品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5×104CFU/g,M=105CFU/g的要求,大腸菌群應符合 n=5,c=2,m=10CFU/g,M=102CFU/g的要求。
還有,2批次豆芽檢出非食用物質,分別為:東方東海尖峰海潤百貨超市銷售的黃豆芽檢出6-芐基腺嘌呤(6-BA)和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相關規定;陵水本號楊周蔬菜攤銷售的黃豆芽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相關規定。
6-芐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鈉是植物生長調節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的豆芽。
另外, 還有2批次樣品檢出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分別為:儋州那大惠源食用油商行銷售的芝麻(黑芝麻)檢出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海口美蘭喜樂多超市銷售的標稱海南永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芝麻醬(生產日期:2022-01-10,規格型號:238克/瓶)檢出酸值(以KOH計)(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酸價可用于評價食品酸敗的程度。食品酸敗可產生醛酮類化合物,長期攝入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一般情況下,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可以明顯辨別出其有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堅果與籽類中酸價限量值不得超過3mg/g;《芝麻醬》(LS/T 3220-2017)中規定,芝麻醬中酸值限量值不得超過3mg/g。造成酸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購上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在環境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敗。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網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2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2.3×10?CFU/g,3.5×10?CFU/g‖ n=5,c=2,m=5×10?CFU/g,M=10?CFU/g
大腸菌群‖1.7×104CFU/g,1.1×103CFU/g,6.9×103CFU/g,
1.6×104CFU/g,9.0×103CFU/g‖ n=5,c=2,m=10CFU/g,M=102CFU/g海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海口分所
(來源: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調味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相關報道: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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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腸菌群‖1.7×104CFU/g,1.1×103CFU/g,6.9×103CFU/g,
1.6×104CFU/g,9.0×103CFU/g‖ n=5,c=2,m=10CFU/g,M=102CFU/g
相關報道: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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