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佛山市開拓者陶瓷有限公司被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稽查局行政處罰,罰款223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佛稅稽罰〔2022〕10號。
據處罰文書,佛山市開拓者陶瓷有限公司于2016至2020年期間以帳外經營方式收取貨款,少列業務收入。經統計,上述業務實現應稅收入21.023.786.49元(含稅),未按規定入帳、未開具發票、未申報納稅,造成少繳增值稅2.993.590.06元、城市維護建設稅209.551.32元、教育費附加89.807.66元、地方教育附加59.871.77元和企業所得稅516.515.64元,構成偷稅。處罰日期2022年1月26日。
佛山市開拓者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冊資本1.28億元,法定代表人馮超其,黃斌林持股80%,馮超其持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