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8月12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2年第2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檢出不合格食品1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餐飲食品(含餐飲具)不合格4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糕點不合格1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3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調味品不合格1批次。
4批次餐飲食品(含餐飲具)檢出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問題
4批次餐飲食品(含餐飲具)檢出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問題,分別為廈門市湖里區詹其祥餐飲店的姜酒燜鴨(加工日期為2022年5月19日),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合格;廈門市集美區黃希奇飲食店的飯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6月8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合格;福州市倉山區豐享者餐飲有限公司的玻璃杯(消毒日期為2022年6月8日),大腸菌群不合格;宏安澤(廈門)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5月31日),大腸菌群不合格。 硝酸鹽是一種具有護色和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劑,廣泛應用于肉制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可抑制肉毒桿菌的生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醬鹵肉制品類中亞硝酸鹽的殘留量不得超過30mg/kg。為保證食品安全,確保公眾身體健康,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 第10號)規定,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此次檢出亞硝酸鹽產品的單位屬于餐飲服務單位,其食品檢出亞硝酸鹽說明存在違規使用的可能性;也可能是購進原料不合格,由不合格原料帶入導致產品不合格。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的化學物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得檢出。消毒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滌劑不符合標準;也可能是洗滌劑或消毒劑未徹底沖洗干凈等。 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包括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糕點不合格1批次,分別為標稱南昌艾精隆食品發展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6日生產的蜂蜜味葵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南平市江南易購超市有限公司;標稱福建新生烘焙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5月6日生產的榴蓮酥,酸價(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石獅市閩樂匯購超市。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中過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為0.80g/100g。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也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導致脂肪過度氧化,使得終產品過氧化值超標。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 酸價,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5mg/g。酸價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采購的原料酸價超標,也可能是產品儲藏運輸條件不當。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 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問題
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廈門夏商百貨集團南平有限公司嘉聯店銷售的石鱘(購進日期為2022年5月8日),鎘(以Cd計)不合格;福建省金恒盛農產品有限公司帝景分公司銷售的綠長豆(購進日期為2022年5月9日),滅蠅胺不合格,;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南平市建甌管葡店銷售的福建黃瓜魚精選(冰)(購進日期為2022年4月23日),恩諾沙星不合格。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鮮、凍水產動物的甲殼類中限量為0.5mg/kg。鎘超標可能是水產品在養殖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鎘對人體具有慢性蓄積性的危害,長期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腎臟和骨骼損傷等健康危害。 滅蠅胺又名環丙氨嗪,為一種新型高效、低毒、含氮雜環類殺蟲劑,是目前防治雙翅目昆蟲效果較好的生態農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滅蠅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5mg/kg。豇豆中滅蠅胺超標原因,可能是為保證豇豆收成和良好賣相,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恩諾沙星屬于喹諾酮類合成抗菌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長期攝入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刺激或不適等癥狀。 此外,還有1批次水果制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1批次調味品檢出生物毒素問題,分別為標稱龍巖市蒲公英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日生產的地瓜干,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不合格,銷售單位為武平錫園商貿有限公司;標稱廣東潮盛食品實業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生產的顆粒型花生醬,黃曲霉毒素B1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建吉馬經貿有限公司鐘法路購物商場。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穩定劑、凝固劑、抗氧化劑、防腐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允許蜜餞涼果中的果脯類(僅限地瓜果脯)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最大使用量為0.25g/kg),其他類別的蜜餞涼果類不得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鈉對粘膜、上呼吸道和眼睛、皮膚可產生刺激作用,長期大量食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鈉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黃曲霉毒素B1是一種強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規定,黃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為20μg/kg。黃曲霉毒素B1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采購時未嚴格挑揀原料并進行相關檢測,或原料的采收和儲運條件控制不當導致產品受到黃曲霉霉菌污染、產毒。食用黃曲霉毒素B1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肝臟造成損害。 針對抽檢不合格產品,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不合格產品信息
2.產地:江西 ? 南昌
2.委托方:多麥(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3.產地:福建省漳州市
2.供應商:福州林記水產貿易有限公司
2.供應商:福建海之鑫水產有限公司;
3.被抽樣單位已索取該批次產品“一品一碼”追溯憑證
2.產地:廣東省潮州市
(來源: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第24期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相關報道: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第2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 本文由資訊中心編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如需轉載,請聯系取得授權后轉載,請聯系網站客服。
4批次餐飲食品(含餐飲具)檢出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問題,分別為廈門市湖里區詹其祥餐飲店的姜酒燜鴨(加工日期為2022年5月19日),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合格;廈門市集美區黃希奇飲食店的飯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6月8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合格;福州市倉山區豐享者餐飲有限公司的玻璃杯(消毒日期為2022年6月8日),大腸菌群不合格;宏安澤(廈門)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碗(消毒日期為2022年5月31日),大腸菌群不合格。 硝酸鹽是一種具有護色和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劑,廣泛應用于肉制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可抑制肉毒桿菌的生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醬鹵肉制品類中亞硝酸鹽的殘留量不得超過30mg/kg。為保證食品安全,確保公眾身體健康,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 第10號)規定,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此次檢出亞硝酸鹽產品的單位屬于餐飲服務單位,其食品檢出亞硝酸鹽說明存在違規使用的可能性;也可能是購進原料不合格,由不合格原料帶入導致產品不合格。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的化學物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得檢出。消毒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滌劑不符合標準;也可能是洗滌劑或消毒劑未徹底沖洗干凈等。 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包括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糕點不合格1批次,分別為標稱南昌艾精隆食品發展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6日生產的蜂蜜味葵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南平市江南易購超市有限公司;標稱福建新生烘焙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5月6日生產的榴蓮酥,酸價(以脂肪計)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石獅市閩樂匯購超市。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中過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為0.80g/100g。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也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導致脂肪過度氧化,使得終產品過氧化值超標。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 酸價,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5mg/g。酸價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采購的原料酸價超標,也可能是產品儲藏運輸條件不當。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 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問題
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廈門夏商百貨集團南平有限公司嘉聯店銷售的石鱘(購進日期為2022年5月8日),鎘(以Cd計)不合格;福建省金恒盛農產品有限公司帝景分公司銷售的綠長豆(購進日期為2022年5月9日),滅蠅胺不合格,;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南平市建甌管葡店銷售的福建黃瓜魚精選(冰)(購進日期為2022年4月23日),恩諾沙星不合格。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鮮、凍水產動物的甲殼類中限量為0.5mg/kg。鎘超標可能是水產品在養殖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鎘對人體具有慢性蓄積性的危害,長期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腎臟和骨骼損傷等健康危害。 滅蠅胺又名環丙氨嗪,為一種新型高效、低毒、含氮雜環類殺蟲劑,是目前防治雙翅目昆蟲效果較好的生態農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滅蠅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5mg/kg。豇豆中滅蠅胺超標原因,可能是為保證豇豆收成和良好賣相,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恩諾沙星屬于喹諾酮類合成抗菌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長期攝入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刺激或不適等癥狀。 此外,還有1批次水果制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1批次調味品檢出生物毒素問題,分別為標稱龍巖市蒲公英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日生產的地瓜干,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不合格,銷售單位為武平錫園商貿有限公司;標稱廣東潮盛食品實業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生產的顆粒型花生醬,黃曲霉毒素B1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建吉馬經貿有限公司鐘法路購物商場。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穩定劑、凝固劑、抗氧化劑、防腐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允許蜜餞涼果中的果脯類(僅限地瓜果脯)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最大使用量為0.25g/kg),其他類別的蜜餞涼果類不得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鈉對粘膜、上呼吸道和眼睛、皮膚可產生刺激作用,長期大量食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鈉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黃曲霉毒素B1是一種強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規定,黃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為20μg/kg。黃曲霉毒素B1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采購時未嚴格挑揀原料并進行相關檢測,或原料的采收和儲運條件控制不當導致產品受到黃曲霉霉菌污染、產毒。食用黃曲霉毒素B1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肝臟造成損害。 針對抽檢不合格產品,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不合格產品信息
3.產地:福建省漳州市
3.被抽樣單位已索取該批次產品“一品一碼”追溯憑證
第24期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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