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SeafoodNews 8月9日消息,在許多國家的高通脹的背景下,自由貿易協定是幫助企業增加出口的有利因素。然而,一名越南海產品出口商代表表示,有必要消除原產地規則的障礙,以便企業能夠充分利用自由貿易協定。
在農林漁業產品組中,海產品在出口到有自由貿易協定的市場時,使用優惠C/O的比率較高,因為這是最符合進口市場加工和包裝標準的產品,因產品的完整性,這些產品很好地滲透到高端市場。
Sao Ta Foods JSC董事長Ho Quoc Luc表示,越南企業在尋找市場和利用自由貿易協定方面一直很靈活,特別是歐盟與越南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EVFTA)對越南的出口增加起到了最大的刺激作用。
企業越來越傾向于向歐盟出口,與此同時,越南與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UKVFTA)以貿易優勢和稅收優惠為越南海產品創造了新的增長引擎。
該協議也為促進越南向潛在的英國市場出口創造了許多機會。
2022年前5個月,越南海產品對歐盟的出口也增長了45%,達到近5.62億美元,但超過80%的金槍魚原材料沒有享受到FTA帶來的好處。
越南海產品出口商和生產商協會(VASEP)表示,在向其他市場出口海產品可充分利用自由貿易協定外,出口企業80%以上的加工金槍魚原料必須從與越南沒有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和地區進口,因此,企業無法利用FTA協定來提高與其他出口國相比的競爭力。
VASEP表示,目前在實施和適用貨物原產地規則的過程中存在的障礙和困難是,目前自貿協定的原產地規則大多要求用于加工和出口的原材料必須是純原產地(即國內原產材料)或區域內原產地(即自貿協定成員國原產材料)。
面對海產品企業的上述困難和問題,2022年6月底,VASEP向進出口司(工貿部)發出正式函件,提出在實施和適用原產地規則過程中涉及原產地規則多項內容的修改請求。
VASEP表示,如果這個問題得到解決,將有助于海產企業,特別是金槍魚企業充分利用FTA協定。
VASEP建議,進出口部門考慮在實施過程中納入近期自貿協定中可能討論的原產地規則內容,對原產地規則的適用如下:關于出口原產地認證機制,為減少行政程序和增強企業責任,有必要轉變為企業自行原產地認證機制。
關于產地證形式:
-應盡快部署電子產地證,包括企業通過企業數字簽名在通用電子系統上自行認證的產地證。
-商品原產地規定:擴大商品原產地標準,使企業可以使用從FTA以外國家進口的原材料生產和出口到FTA國家。
-《產品特定原產地證書規則》(PSR)列表中的原產地標準有必要擴充HS編碼轉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