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食鹽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銷售三無、假冒偽劣食鹽違法行為,確保人民群眾買到“放心鹽”,連日來,元寶山區市場監管局開展了食鹽質量安全執法檢查。
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鹽專營辦法》和《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大中型商超、城鄉接合部和農村的副食商店為重點對象,詳細對食鹽銷售經營資質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銷售私鹽以及散裝鹽,是否嚴格執行進貨臺賬及索證索票并保存相關憑證,是否存在弄虛作假、轉賣轉批行為,開展跨省經營食鹽業務時,是否如實記錄委托方和收貨方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所經營食用鹽碘含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是否從非法渠道購進銷售食鹽等違法違規行為等進行了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個別商家存在索證索票不到位等問題,執法人員已現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限期改正。同時,執法人員現場向經營戶宣傳了辨別假冒食鹽的方法和要點,以及食鹽安全相關知識,要求經營者要強化食鹽安全意識,自覺抵制假冒偽劣食鹽。
下一步,元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對不符合食品質量安全的食鹽產品從嚴從重查處,全力維護轄區食鹽市場秩序,保障食鹽市場供應安全,為食鹽市場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