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8月30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2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檢出不合格食品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農藥殘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質量指標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
4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其中,2批次生姜檢出噻蟲胺超標,分別為稷山縣稷峰澤坤副食店銷售的生姜,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山西家佳利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生姜,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姜蛆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姜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1批次香蕉檢出吡蟲啉超標,為介休市城區志誠水果店銷售的香蕉,其中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吡蟲啉屬內吸性殺蟲劑,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吡蟲啉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吡蟲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香蕉中吡蟲啉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此外,還有1批次長治市惠九洲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黃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相關規定。
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又稱防落素、保果靈,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類生根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中規定豆芽生產經營過程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豆芽中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可能是由于生產者在豆芽生產過程中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產量,從而違規使用相關農藥。
3批次餐飲具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3批次餐飲具檢出大腸菌群不合格,分別為山西千禧中環禧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藍邊小圓盤),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山西杏花堂中環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翅碗、多功能杯),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
還有1批次油條檢出鋁的殘留量超標,為晉中市榆次區美食源早餐店銷售的油條,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磯)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劑和穩定劑,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影響兒童智力發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油炸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為1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者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食品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此外,還有1批次晉中市太谷區潤澤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文水縣錦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葵花子,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督導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不合格產品信息
相關報道: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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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推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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