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涉及疫情的市場違法行為,持續抓好疫情防控工作,8月29日,運城市場監管局快速查處一起疫情期間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經營進口冷凍肉品案件,并對當事人處罰五萬元。
經查,運城市經濟開發區某熟食加工部負責人武某在鄭州購進的進口冷凍肉,未經運城市進口冷凍肉和水產品集中監管總倉檢測就卸載至其位于運城經濟開發區的冷庫,存在新冠病毒傳播風險,違反了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法規,決定對其處以五萬元罰款。其余涉案人員移交公安、交通部門進一步處理。
運城市市場監管局在此鄭重提醒廣大食品經營者: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凡從外省購進的進口冷凍肉和水產品,第一時間必須經運城市進口冷凍肉和水產品集中監管總倉進行檢測,核酸結果呈陰性并加貼“運城冷鏈”二維碼后,方可進入市場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