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9月28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第38期食品抽檢信息,抽檢的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酒類、肉制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飲料、餐飲食品、糧食加工品、乳制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等13類食品1018批次樣品中,有15批次檢出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使用、重金屬污染、質量指標不合格等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中,有2批次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上海盒小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安慶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合肥皖東食品廠生產的拉面丸子(燒烤味);安徽麗臺皖超市有限公司(蕪湖)銷售的、標稱安徽聚淼食品有限公司(蕪湖)委托安徽省樂飲食品有限公司(蕪湖)生產的木子の茶(芋圓燒仙草奶茶-經典原味)(固體飲料)。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用以反映食品的衛生狀況。根據《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規定,糕點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的要求。《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規定,固體飲料奶茶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000CFU/g,M=50000CFU/g。菌落總數超標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落數較高;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還有,阜陽市潁泉區圣泉純凈水廠生產的水之韻飲用純凈水(桶裝)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 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中銅綠假單胞菌的檢測結果均為不得檢出。包裝飲用水中檢出銅綠假單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還可能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中,有3批次檢出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六安市金寨萬潤發超市銷售的鳊魚;安慶市宿松縣發到家購物廣場銷售的琵琶腿(雞肉);馬鞍山市含山縣天潤發超市有限公司含山分公司銷售的羅氏蝦。
恩諾沙星屬第三代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鳊魚、雞肉、羅氏蝦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
還有1批次樣品檢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銅陵市樅陽縣港城廣場農貿市場個體工商戶吳成兵銷售的韭菜。
腐霉利是一種殺菌劑,兼具保護和治療作用,可用于防治黃瓜、茄子、番茄、洋蔥等的灰霉病,萵苣、辣椒的莖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
3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分別為:銅陵市樅陽縣愛尚超市銷售的、標稱安徽暉之憶食品貿易有限公司(銅陵)委托銅陵頤弘生姜腌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糖醋生姜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淮北市田家庵區客為尊超市銷售的、標稱黃山徽牧農土特產有限公司生產的梅干菜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銅陵世紀聯華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廣州市桂盈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經銷的榙榙芒果干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糖精鈉是一種甜味劑,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規定,腌漬的蔬菜中糖精鈉的最大使用量為0.15g/kg。 檸檬黃又稱酒石黃、酸性淡黃、肼黃,為水溶性合成色素。多用于食品、飲料、藥品、化妝品等的著色。檸檬黃可用于水果制品、碳酸飲料、糖果、果凍等食品加工,但用量有嚴格限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規定,蜜餞涼果中檸檬黃的最大使用量為0.1g/kg。 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其中,有2批次食品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安徽忠俊食品有限公司(經營者為京東半日閑食品旗艦店)在京東商城銷售的、標稱安徽忠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核桃味瓜子;蚌埠歐德福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好味坊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糯米鍋巴(原味)。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或者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也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導致終產品油脂氧化酸敗。 還有,2批次酒類產品檢出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分別為:阜陽市臨泉縣楊橋劉濤金谷超市銷售的、標稱安徽中堂酒業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中堂知酒味(白酒);滁州市天長市盛騰食品商貿有限公司仁和路店銷售的、標稱宿州市蕭縣紅雙喜葡萄酒莊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赤霞珠干紅葡萄酒。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酒類中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有偏差;還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為:六安徽夢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徽農夢食品有限公司(六安)生產的筍干檢出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宿州、蚌埠、阜陽、淮南、滁州、六安、馬鞍山、蕪湖、銅陵、安慶、黃山、宿松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2年第38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相關報道: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2年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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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分別為:銅陵市樅陽縣愛尚超市銷售的、標稱安徽暉之憶食品貿易有限公司(銅陵)委托銅陵頤弘生姜腌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糖醋生姜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淮北市田家庵區客為尊超市銷售的、標稱黃山徽牧農土特產有限公司生產的梅干菜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銅陵世紀聯華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廣州市桂盈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經銷的榙榙芒果干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糖精鈉是一種甜味劑,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規定,腌漬的蔬菜中糖精鈉的最大使用量為0.15g/kg。 檸檬黃又稱酒石黃、酸性淡黃、肼黃,為水溶性合成色素。多用于食品、飲料、藥品、化妝品等的著色。檸檬黃可用于水果制品、碳酸飲料、糖果、果凍等食品加工,但用量有嚴格限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規定,蜜餞涼果中檸檬黃的最大使用量為0.1g/kg。 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其中,有2批次食品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安徽忠俊食品有限公司(經營者為京東半日閑食品旗艦店)在京東商城銷售的、標稱安徽忠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核桃味瓜子;蚌埠歐德福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好味坊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糯米鍋巴(原味)。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或者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也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導致終產品油脂氧化酸敗。 還有,2批次酒類產品檢出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分別為:阜陽市臨泉縣楊橋劉濤金谷超市銷售的、標稱安徽中堂酒業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中堂知酒味(白酒);滁州市天長市盛騰食品商貿有限公司仁和路店銷售的、標稱宿州市蕭縣紅雙喜葡萄酒莊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赤霞珠干紅葡萄酒。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酒類中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有偏差;還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為:六安徽夢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徽農夢食品有限公司(六安)生產的筍干檢出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宿州、蚌埠、阜陽、淮南、滁州、六安、馬鞍山、蕪湖、銅陵、安慶、黃山、宿松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2年第38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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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推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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