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時代,地域間的交流日益便捷,足不出戶就可以收到大洋彼岸的新鮮食材。各國美味,人間珍饈,想要郵寄這些食品進境,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1、哪些食品不可以郵寄呢?
農業農村部 海關總署第470號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寄遞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明確規定了以下產品不可郵寄入境:
NO.1(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制品。
NO.2 水生動物產品(干制,熟制,發酵后制成的食用醬汁類水生動物產品除外)。
NO.3 動物源性乳及乳制品。包括生乳、巴氏殺菌乳、滅菌乳、調制乳、發酵乳,奶油、黃油、奶酪、煉乳等乳制品。
NO.4 蛋及其制品。包括鮮蛋、皮蛋、咸蛋、蛋液、蛋殼、蛋黃醬等蛋源產品。
NO.5 燕窩(經商業無菌處理的罐頭裝燕窩除外)。
2、海關如何處理郵寄的禁止進境食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郵寄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公告第470號公告所列的物品進境的,作退回或者銷毀處理。
3、郵寄食品有沒有金額的限制呢?
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另外,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
TIP:在郵寄食品進出境前,應充分了解郵寄目的地國家或地區檢疫規定和要求,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避免因郵寄禁止進境物品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隨著人民群眾對食品的需求更加多元,食品安全也從數量安全、質量安全向營養、健康拓展。海關作為堅守國門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將嚴格遵循“四個最嚴”的要求,筑牢國門安全“防護網”,用實際行動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供稿單位:濟南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