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事實
執法人員依法對浙江******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發現后廚放有益母草、鹽杜仲、麥冬、黨參等中藥各一罐。在當事人的套餐服務項目上有“補氣血湯”,是當事人在雞湯內加了黨參、陳皮,給產婦服用。經查詢,黨參不屬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
處罰結果
一、沒收黨參一罐(已使用);
二、罰款:30000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甬海市監處罰〔2022〕***號
案件名稱:浙江******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生產經營中非法添加藥品的食品案;
被處罰對象名稱:浙江******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
被處罰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違法事實:經查明:當事人浙江******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17日,是一家月子會所。2022年5月25日上午,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經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發現后廚放有益母草、鹽杜仲、麥冬、黨參等中藥各一罐。在當事人的套餐服務項目上有“補氣血湯”,是當事人在雞湯內加了黨參、陳皮,給產婦服用。經查詢,黨參不屬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上述黨參由當事人工作人員從***大藥房******分店購進,因當事人購買的黨參比較零散,金額較小,故無法統計所有購進的數量。因當事人提供的服務都是套餐服務,單獨“補氣血湯”費用無法計算。
經查詢浙江省市場監管案件系統,當事人未曾發生過相同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種類、依據:生產經營中非法添加藥品的食品;
行政處罰內容:一、沒收黨參一罐(已使用);二、罰款:30000元。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履行期限:
行政處罰機關名稱: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日期: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