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在印度尼西亞(以下簡稱印尼),食品添加劑是添加到食品中以影響食品性質和形態的材料,例如用于食品保存、給食品提供顏色、防止食品酸敗或增強味道。食品添加劑一般是按照現有科學原理經過長期研究和實驗的化學物質或天然物質。本期對印尼食品添加劑管理要求進行簡要介紹,供大家參考。
一、印尼食品添加劑監管部門
印尼食品藥品管理局(BPOM)負責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安全質量管理、負責加工食品和食品添加劑上市前和上市后的監管,具體包括食品添加劑安全性評估、制定食品添加劑規格和食品添加劑使用安全限量要求、負責食品添加劑注冊工作、頒發食品添加劑進口許可等。
二、印尼食品添加劑監管法規
在印尼,食品添加劑不包括香料添加劑和加工助劑。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和香精香料都有單獨的法規進行管理。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要求在食品藥品管理局條例《食品添加劑規定》中進行明確。香精香料和加工助劑的法規依據是《香料添加劑規定》及其修訂條例、《加工食品中的加工助劑規定》及其修訂條例。
三、印尼食品添加劑功能類別
在印尼,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功能類別有:消泡劑、乳化劑、著色劑、增稠劑、填充劑、穩定劑、酸度調節劑等共27種;
允許使用的加工助劑的功能類別有:酶制劑、催化劑、澄清劑、微生物營養類助劑、冷藏和冷凍接觸材料助劑、提取溶劑、潤滑和不粘助劑等共16類。
允許添加到香精中的香料化合物有2032個,比如L-蘋果酸、玫瑰醇、橙花醇等;允許使用的天然芳香原料和/或香料制劑來源物質共453種,比如羅勒、桂花、丁香等。
四、印尼食品添加劑使用要求
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只能按照規定的加工用途目的使用,不得用于掩蓋和隱藏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變質食物和與良好食品生產規范相違背的方式。法規未規定的食品添加劑需要向BPOM書面申請,獲得批準后才能使用。
其中,《食品添加劑規定》中規定了食品添加劑使用要求、評估程序、標簽和廣告要求、還規定了食品添加劑生產、進口和流通等方面的管理要求。附件I規定了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種類,附件II規定了食品添加劑使用最大限量要求,附件III中對食品添加劑帶入原則進行了說明,附件IV規定了特殊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帶入殘留最大限量。
五、印尼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
配料表中的食品添加劑標識依據食品藥品管理局條例《印尼加工食品標簽規定》,按照不同食品添加劑功能有不同的標識要求,一般標識功能類別即可,但是甜味劑等5類要同時標識功能名稱和食品添加劑名稱。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加工食品中如果含有特定的食品添加劑種類還必須標識規定的警示語,比如使用了人工甜味劑,必須標識關于不建議使用人群的規定警示語。
如果食品添加劑作為商品零售,需要在包裝上標識功能名稱、類型名稱、適用食品類型及安全限量規定等。
本文為安全合規事業部原創文章,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
本文由編譯,供網友參考,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網站客服.
本文為安全合規事業部原創文章,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
本文由編譯,供網友參考,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網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