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過來,廣州這個新標準明起實施!
哦買尬,買他買他~~
當下最火的莫過于直播電商
作為新興營銷模式
監管和規范勢必也要跟上
為規范直播電商營銷及售后服務,促進網絡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牽頭,會同市電商協會、市直播電商協會和省、市廣告協會等相關行業組織,引入標準化研究機構,根據相關政策文件調研編制的廣州市地方標準《直播電商營銷與售后服務規范》(下稱《規范》),自10月14日起正式實施!
《規范》結合廣州地區實際,從營銷和售后兩方面,對主播、直播營銷人員、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營銷平臺、直播間運營者和商家等相關方開展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資質、要求、責任、義務分別予以了明確,特別是對虛擬主播進行定義并納入標準范圍。
《規范》夯實了直播平臺和MCN機構的主體責任,如要求“應當記錄、保存直播內容,保存時間不少于六十日”“應建立直播主體、主播、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商家的黑名單制度和退出機制”“對主播和商家等進行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對簽約主播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對各級主播設置對應的培訓計劃、管理機制”等。
《規范》還突出了對青少年、兒童的保護,如要求“不得在中小學校園、幼兒園內進行直播電商營銷活動”等。
《規范》依據《電子商務法》《廣告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在編制過程中充分調研業界并廣泛征詢專家、公眾意見,是廣東省內首個直播電商地方標準,有利于進一步促進直播電商新興業態共建共治共享,標志著廣州直播電商步入規范化發展新階段。
供稿:廣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