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場監管局發布公告,核準淮北市榴園盆景園藝合作社等6家企業(合作社)在其生產的石榴產品上使用“塔山石榴”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塔山石榴”產品源自烈山區烈山鎮榴園社區,因榴園社區的塔山而得名,種植歷史悠久,果大、皮薄、汁多、籽軟、粒甜。塔山石榴種植面積8萬畝,產值達5.5億元,產品遠銷上海、北京、南京等地。
2012年12月,塔山石榴成功獲評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稱號,有了“國字號”金字招牌,極大提升知名度和美譽度。近年來,市市場監管局立足本地資源優勢,鼓勵和引導當地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規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使用,加大地標品牌保護力度,增強品牌意識,發揮品牌效應,擦亮地標“金名片”。
截至目前,在前期18家企業獲準使用的基礎上,“塔山石榴”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累計使用企業24家,實現由保護品牌到產業提升的轉變,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進一步顯現。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大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持續推進地理標志申報、運用、管理和保護工作,用好“地標”杠桿,撬動產業發展,助力鄉村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