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近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2年第3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檢出不合格食品4批次。
其中,3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大同市古都之星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山西不老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清泉井山西陳醋(釀造食醋),其中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山西吉隆斯商貿股份有限公司懷仁家家利超市銷售的、標稱山西家家利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生產的綿白糖,其中還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晉中市榆次區雄杰超市銷售的、標稱山西省代縣代康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黃酒,其中氨基酸態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不揮發酸是食醋中總酸的一種,以乳酸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綿長,柔軟可口。不揮發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食醋的口感和風味。造成不揮發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發酵工藝控制不當及出廠檢驗把關不嚴造成。
還原糖分是指具有還原性的糖類,包括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乳糖和麥芽糖等。還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質指標之一,還原糖分高的食糖會影響產品的質量,易吸潮、不利于貯存。還原糖分檢測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純度不高、生產工藝控制不當等原因造成的,也可能與運輸、儲存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氨基酸態氮是黃酒的特征性品質指標之一,黃酒中氨基酸態氮含量越高口感越醇厚鮮美。氨基酸態氮是黃酒風味的一部分。氨基酸態氮達不到標準規定的要求,主要是由于黃酒發酵周期偏短或用于發酵的酒曲用量添加不當,造成黃酒中的酒體協調性欠佳影響口感。
此外,還有1批次蜂蜜檢出獸藥殘留問題,為晉城古書院工貿有限公司萬德福龍灣店銷售的、標稱山西山里泉養蜂專業合作社生產的滴滴小蜜(土蜂蜜),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甲硝唑屬于是硝基咪唑類藥物的衍生物,廣泛地應用于抗厭氧菌感染。人體長期食用含有此類藥物的食品,可能引起病原菌對這些抗菌藥物產生耐藥性,導致消化道癥狀、神經系統癥狀、皮膚癥狀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甲硝唑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藥。檢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在上市銷售產品中檢出。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督導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不合格產品信息
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相關報道: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第3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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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推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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