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截至10月31日,黃山市121家應配備食品安全總監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已全部聘任到崗,另有19家茶葉、糕點、飲用水小型生產企業也聘任了食品安全總監。
黃山市認真貫徹省市場監管局的部署,精心組織,強化措施,扎實推進食品安全總監聘任工作。一是迅速部署行動。及時部署開展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全覆蓋摸底調查工作,全面摸排掌握轄區應配備食品安全總監的企業情況。二是層層宣傳動員。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層層召開《規定》宣貫會,并通過發放《規定》單行本、政策解讀等多種形式,將《規定》內容宣傳培訓到轄區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負責人。三是集中調度推進。率先在全省舉行首批食品安全總監聘任暨集體宣誓儀式,各區縣相繼開展轄區食品安全總監聘任暨集體宣誓。率先完成校園食堂食品安全總監聘任。開展落實“兩個責任”推進周活動,集中推進食品安全總監聘任,確保在《規定》實施前完成食品安全總監聘任。
下一步,黃山市將加強企業包保干部、市場監管部門與食品企業的溝通銜接,“三位一體”推進《規定》的落實,壓緊壓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與企業主體“兩個責任”,不斷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