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全力推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廣元市市場監管局印發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的通告》,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
一是抓好“三類關鍵人”。要求全市所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認真組織學習《規定》22條內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抓住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和安全員“三類關鍵人”,制定《食品安全總監職責》和《食品安全員守則》。明確所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都要依法至少配備1名食品安全員;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大中型餐飲服務企業、連鎖餐飲企業總部,大中型食品銷售企業、連鎖銷售企業總部,用餐人數300人以上的托幼機構食堂、用餐人數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數或者供餐人數超過1000人的單位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鼓勵其他具備條件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也配備食品安全總監。
二是抓好“三項重點事”。要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須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的食品安全責任落實機制。食品安全員每日根據風險管控清單進行檢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并上報。食品安全總監或安全員每周排查風險、分析研判、解決問題,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聽取工作匯報,對當月食品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對下月工作調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明確企業停工、停產后可暫不執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相關情況應如實記錄、存檔備查。
三是抓實“三本工作賬”。廣元市市場監管局印發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明白卡》,目前正在制定《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等參考模板,從而規范引導企業建好記錄、報告、紀要“三本工作賬”,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
下一步,廣元市市場監管局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等管理制度和企業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以及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全力推動我市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落地見效,嚴守食品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