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精神,督促餐飲單位落實好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張掖市市場監管局積極行動,在全市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和學校食堂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制度,要求全市大中型餐飲企業、大專院校、符合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在配備食品安全員的同時,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負總責,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分級負責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張掖市市場監管局按照《規定》要求,統一制作了餐飲單位管理機構設置文件、食品安全總監及食品安全管理員任命文件、食品安全總監職責、食品安全守責、日管控記錄、周排查報告、月調度會議紀要等模板,印發至各大中型餐飲企業、大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要求縣區市場監管局積極督促轄區大中型餐飲企業、大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食堂盡快按要求落實此項工作,并將該工作納入年底考核項目。對大中型餐飲企業、大專院校、符合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由縣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同時要求企業要建立基于餐飲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制定餐飲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對落實不到位、考核不合格、不報瞞報食品安全問題信息等情況,將納入企業信用檔案,不得參加示范創建、評優等活動,發生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企業法人和食品安全總監的責任。目前,全市已有662家大中型餐飲企業、大專院校、符合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建立了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管理員,其余相關餐飲單位也正在積極推進此項工作。
張掖市落實餐飲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工作,必將進一步推進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全面提升餐飲企業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