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縣麥爾香西餅屋(美團外賣和餓了么外賣平臺網店名稱:麥爾香)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案
2022年7月12日,武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位于武平縣平川街道東大街21-20號的麥爾香西餅屋依法進行檢查,發現在其經營場所現場制作操作間內架子上擺放的“味大師”綠茶味粉末香精(食品添加劑)已超過保質期(保質期12個月,生產日期20210706),該瓶“味大師”綠茶味粉末香精已開封使用,瓶內包裝袋內剩余未使用完的“味大師”綠茶味粉末香精經現場稱重毛重為200克。
經查明,當事人于2021年10月31日,以63元/瓶的價格從福建龍巖順明商貿有限公司購買了1瓶“味大師”綠茶味粉末香精(食品添加劑),爾后將其與其他食品添加劑一起放置于該西餅屋操作間的架子上,作為現場制作綠茶蛋糕的食品添加劑使用。當事人提供了一份制作綠茶蛋糕的“產品配方表”,表中顯示制作一份蛋糕所需的綠茶粉(即“味大師”綠茶味粉末香精食品添加劑)為25克。該“味大師”綠茶味粉末香精瓶身標注的生產日期為20210706,保質期:12個月。至2022年7月12日案發時,該“味大師”綠茶味粉末香精已超過了保質期,但當事人仍將其與其他食品添加劑一起放置于經營場所操作間的架子上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
當事人生產加工及銷售的食品須確保消費者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并應履行日常檢查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的主體責任。但當事人對制作蛋糕的食品添加劑實行半個月檢查一次,時間跨度大導致所使用的“味大師” 綠茶味粉末香精(食品添加劑)超過保質期,構成了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的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三)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
2022年7月12日,武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1、沒收扣押在案的“味大師”綠茶味粉末香精200克(毛重);2、罰款人民幣50000元。
供稿:網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