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依據印尼食品藥品管理局法律庫網站信息,印尼食品藥品管理局2022年12月1日下午公開了關于《食品添加劑山梨糖醇糖漿、甘油、丙二醇等乙二醇、二甘醇注冊登記和/或進口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印尼食品添加劑山梨糖醇、甘油、丙二醇的注冊和/或進口都需要控制乙二醇、二甘醇殘留限量。通知同時要求食品企業也要遵守該要求,進口食品中如果含有食品添加劑山梨糖醇、甘油和或丙二醇,在進口過程中,作為合規性證據,需要提供認可實驗室或政府實驗室的分析報告。同時,在產品注冊過程中也需要提供合規性證據。目前通知已生效。
據悉,此前印尼已暫停出售多款含有二甘醇(Diethylene glycol)和乙二醇(ethylene glycol)的兒童感冒糖漿,并認為可能是某些產品中含有二甘醇和乙二醇可能是導致多名兒童死于急性腎損傷,死亡幼兒多數5歲以下。 本文由編譯,供網友參考,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網站客服.
據悉,此前印尼已暫停出售多款含有二甘醇(Diethylene glycol)和乙二醇(ethylene glycol)的兒童感冒糖漿,并認為可能是某些產品中含有二甘醇和乙二醇可能是導致多名兒童死于急性腎損傷,死亡幼兒多數5歲以下。 本文由編譯,供網友參考,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網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