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在日常為客戶提供各國食品進出口業務支持時,通過自身積累的大量經驗,發現各國食品行業細分領域均或多或少的有些差異。
由此,推出了“聚焦看世界”系列文章,通過對比各國對降低疾病風險聲稱、食品包裝材料等的不同要求,為讀者全方位、多層面地剖析各國食品行業細分領域的異同,前瞻行業發展方向,助力食品進出口業務蓬勃發展。
本期“聚焦看世界”文章聚焦在食品添加劑標示制度領域,以中國、日本、美國為例,著眼世界,辨析異同。
01
添加劑標示制度 食品添加劑是食品合規中不可忽視的重要部分,由于各國國情不同,在進行食品進出口業務時,需對其提起十二分的注意,從而規避風險。 首先,讓我們通過表格的方式來看一下中國、日本、美國對添加劑標示的基本要求。 02
添加劑名稱概括標示要求 接下來,將以上表中“添加劑名稱概括標示要求”部分內容為例,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中國、日本、美國對添加劑的不同要求。 (1)中國(共2種)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表1,預包裝食品配料表中的香料可以標示為“食用香料”,也可標示其在GB 2760中的具體名稱;“膠基糖果的各種膠基物質制劑”可以標示為“膠姆糖基礎劑”、“膠基”。 (2)日本(共14種) 根據《食品標示標準》,酵母食品、膠基、堿水、光澤劑、香料、酸味劑、口香糖軟化劑、調味料(不包括甜味劑和酸味劑)、豆腐用凝固劑、苦味劑、乳化劑、pH調整劑、膨脹劑可依照法規要求按添加劑名稱進行概括標示。 (3)美國(共1種) 根據《美國食品標簽》(21 CFR PART 101),香辛料、天然香料、人工香料可寫作spice、natural flavor、artificial flavor或按實際情況寫作其他任何組合形式。 結語
綜上可見,以中國、日本、美國為例,食品添加劑的總體要求大致相同,但在各細節處,因為國情不同,相關要求也各不相同。故建議各企業判定食品添加劑在各國的合規性時,可以按照多國法規進行對比參照判定,但不可一概而論。
相關報道:聚焦看世界(一)美國、歐盟、日本降低疾病風險聲稱大對比
聚焦看世界(二)丨美國、歐盟、日本食品包裝材料要求大對比 本文由編譯,供網友參考,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網站客服.
添加劑標示制度 食品添加劑是食品合規中不可忽視的重要部分,由于各國國情不同,在進行食品進出口業務時,需對其提起十二分的注意,從而規避風險。 首先,讓我們通過表格的方式來看一下中國、日本、美國對添加劑標示的基本要求。 02
添加劑名稱概括標示要求 接下來,將以上表中“添加劑名稱概括標示要求”部分內容為例,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中國、日本、美國對添加劑的不同要求。 (1)中國(共2種)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表1,預包裝食品配料表中的香料可以標示為“食用香料”,也可標示其在GB 2760中的具體名稱;“膠基糖果的各種膠基物質制劑”可以標示為“膠姆糖基礎劑”、“膠基”。 (2)日本(共14種) 根據《食品標示標準》,酵母食品、膠基、堿水、光澤劑、香料、酸味劑、口香糖軟化劑、調味料(不包括甜味劑和酸味劑)、豆腐用凝固劑、苦味劑、乳化劑、pH調整劑、膨脹劑可依照法規要求按添加劑名稱進行概括標示。 (3)美國(共1種) 根據《美國食品標簽》(21 CFR PART 101),香辛料、天然香料、人工香料可寫作spice、natural flavor、artificial flavor或按實際情況寫作其他任何組合形式。 結語
綜上可見,以中國、日本、美國為例,食品添加劑的總體要求大致相同,但在各細節處,因為國情不同,相關要求也各不相同。故建議各企業判定食品添加劑在各國的合規性時,可以按照多國法規進行對比參照判定,但不可一概而論。
相關報道:聚焦看世界(一)美國、歐盟、日本降低疾病風險聲稱大對比
聚焦看世界(二)丨美國、歐盟、日本食品包裝材料要求大對比 本文由編譯,供網友參考,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網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