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于2022年3月1日起實施。《條例》規定,外賣商家應當在經營者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并使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
我市目前約有3000家網絡訂餐單位,集中于美團外賣、餓了么兩大平臺。《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施行一年來,我市陽光廚房覆蓋率達到95%以上,外賣封簽基本實現全覆蓋。
但是,也有商家存在故意拔電、遮擋攝像頭等行為,今天,小編就來曝光兩家店鋪,大家也要引以為鑒!
余姚市顧瑩穎要開心小吃店
外賣平臺店鋪名稱:明天見 這家位于蘭江街道倉前路的小吃店多次用布袋子遮擋攝像頭,其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提供網絡餐飲服務的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提供網絡餐飲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經營者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并使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依據《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第二十九條,對其作如下處罰:限期改正;罰款200元。 余姚市一卷香涼皮店
外賣平臺店鋪名稱:
陜狀元濮陽裹涼皮(余姚店) 這家位于陽明街道鴛鴦北路的小吃店在從事餐飲外賣經營時,存在多次故意斷電致使視頻離線行為,其行為違反《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相關規定予以200元處罰。 食品安全,需要每一個人的監督! 對于陽光廚房黑屏、遮擋,超范圍經營,環境衛生臟亂差,從業人員操作不規范、商家配送未使用外賣封簽等違法違規行為,歡迎廣大市民提醒商家立即改正,并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外賣餐飲 歡迎您的共同監督! 來源:餐飲科
外賣平臺店鋪名稱:明天見 這家位于蘭江街道倉前路的小吃店多次用布袋子遮擋攝像頭,其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提供網絡餐飲服務的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提供網絡餐飲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經營者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并使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依據《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第二十九條,對其作如下處罰:限期改正;罰款200元。 余姚市一卷香涼皮店
外賣平臺店鋪名稱:
陜狀元濮陽裹涼皮(余姚店) 這家位于陽明街道鴛鴦北路的小吃店在從事餐飲外賣經營時,存在多次故意斷電致使視頻離線行為,其行為違反《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相關規定予以200元處罰。 食品安全,需要每一個人的監督! 對于陽光廚房黑屏、遮擋,超范圍經營,環境衛生臟亂差,從業人員操作不規范、商家配送未使用外賣封簽等違法違規行為,歡迎廣大市民提醒商家立即改正,并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外賣餐飲 歡迎您的共同監督! 來源:餐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