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儉節約、愛惜糧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今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積極勸阻食品浪費行為,依法糾正、查處了多起食品浪費違法行為,現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希望全市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宣傳引導,杜絕食品浪費現象。
案例一
通州區某餐廳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案 2023年3月20日,南通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區五接鎮某餐廳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在經營過程中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二款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據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當場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責令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2023年3月28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發現當事人仍以推薦特色菜的方式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致使消費者就餐結束后,超三分之一的菜品剩余量達一半以上。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南通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啟東市某飯店涉嫌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案 2023年4月11日,啟東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市某飯店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員工反復向消費者推薦 “酸菜魚”“招牌干鍋雞”等菜量較大的菜品,消費者點選、食用當事人推薦的菜品后有大量菜品剩余,造成明顯浪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據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當場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責令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2023年4月17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發現當事人仍有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浪費的情形,且將推薦菜品情況與員工工資掛鉤并單獨計酬。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啟東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案例三
海門區某餐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2日,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區某餐廳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現場整改,執法人員依據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當場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7日,南通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區興東街道某小吃店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食品儲存、運輸過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導致當天購進的漢堡胚擠壓變形、影響銷售而直接丟棄,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對當事人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嚴重食品浪費的行為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2023年4月14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發現當事人后廚垃圾桶內仍有大量當天購進并丟棄的漢堡胚。當事人涉嫌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嚴重食品浪費,經責令改正后拒不改正,南通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通州區某餐廳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案 2023年3月20日,南通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區五接鎮某餐廳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在經營過程中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二款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據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當場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責令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2023年3月28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發現當事人仍以推薦特色菜的方式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致使消費者就餐結束后,超三分之一的菜品剩余量達一半以上。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南通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啟東市某飯店涉嫌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案 2023年4月11日,啟東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市某飯店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員工反復向消費者推薦 “酸菜魚”“招牌干鍋雞”等菜量較大的菜品,消費者點選、食用當事人推薦的菜品后有大量菜品剩余,造成明顯浪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據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當場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責令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2023年4月17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發現當事人仍有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浪費的情形,且將推薦菜品情況與員工工資掛鉤并單獨計酬。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啟東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案例三
海門區某餐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2日,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區某餐廳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現場整改,執法人員依據該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當場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7日,南通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區興東街道某小吃店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食品儲存、運輸過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導致當天購進的漢堡胚擠壓變形、影響銷售而直接丟棄,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對當事人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嚴重食品浪費的行為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2023年4月14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發現當事人后廚垃圾桶內仍有大量當天購進并丟棄的漢堡胚。當事人涉嫌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嚴重食品浪費,經責令改正后拒不改正,南通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