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餐飲浪費對于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倡導社會文明、建設節約型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全市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省局關于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及《山東省反食品浪費規定》開展執法檢查,重點查處未主動提示提醒適量點餐、誤導誘導過量點餐、設置最低消費等違法行為,切實強化市場主體守法意識和節約理念。現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一、濟寧太白湖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濟寧董小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4月8日,濟寧太白湖新區市場監管局對濟寧董小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4月8日,濟寧太白湖新區市場監管局對濟寧董小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濟寧太白湖新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二、兗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兗州區周寧餐館未按規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4月10日,兗州區市場監管局對兗州區周寧餐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4月10日,兗州區市場監管局對兗州區周寧餐館開展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兗州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三、兗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兗州區宗青飯店未按規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4月11日,兗州區市場監管局對兗州區宗青飯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4月11日,兗州區市場監管局對兗州區宗青飯店開展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兗州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四、鄒城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鄒城市小圣地飯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食品浪費案
2023年4月11日,鄒城市市場監管局對鄒城市小圣地飯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3月17日,鄒城市市場監管局接到匿名電話投訴,稱當事人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執法人員當日即對當事人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消費者離席后餐桌剩余菜品過多,在消費者點餐時存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行為,鄒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3月21日,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執法檢查,現場發現仍存在消費者離席后餐桌剩余菜品過多的情況,在消費者點餐時依然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剩余菜品過多,當事人經警告拒不改正。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鄒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五、任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濟寧市漁夫碼頭餐飲有限公司江南春分公司未按規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4月13日,任城區市場監管局對濟寧市漁夫碼頭餐飲有限公司江南春分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4月13日,任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部署要求,依法對濟寧市漁夫碼頭餐飲有限公司江南春分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任城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六、任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任城區特味野生魚館設置最低消費額案
2023年4月13日,任城區市場監管局對任城區特味野生魚館設置最低消費額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4月4日,任城區市場監管局對任城區特味野生魚館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在經營過程中對包間設置最低消費額。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反食品浪費規定》第七條第四款的規定,任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山東省反食品浪費規定》第七條第四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七、兗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兗州區勇剛飯店未按規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4月15日,兗州區市場監管局對兗州區勇剛飯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4月15日,兗州區市場監管局對兗州區勇剛飯店開展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兗州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八、鄒城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鄒城市伊家親快餐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食品浪費案
2023年4月17日,鄒城市市場監管局對鄒城市伊家親快餐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行為,依法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3月17日,鄒城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當事人執法檢查時,發現消費者離席后餐桌剩余菜品較多,泔水桶內有大量飯菜,且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在消費者點餐時存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行為。執法人員當場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3月22日,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進行執法檢查,當事人仍未改正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鄒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九、鄒城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鄒城市老家菜館飯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食品浪費案
2023年4月17日,鄒城市市場監管局對鄒城市老家菜館飯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3月20日,鄒城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鄒城市老家菜館飯店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消費者離席后餐桌剩余菜品較多,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沒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在消費者點餐時存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行為,鄒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3月27日,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執法檢查,當事人仍未改正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鄒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供稿 | 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