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
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
2021年4月29日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
正式施行
如今已滿兩年
但是餐桌浪費依然時有發生
在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公布的
第一批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
典型案例中
有3家餐廳因誘導消費者
超量點餐被警告
一起來看看
臨沂市蘭山區清萊炒飯店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案
臨沂市蘭山區三姑娘麻辣燙店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案
莒南縣小陌魯菜館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案
案件詳情 ●2023年3月20日,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臨沂市蘭山區清萊炒飯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外賣平臺上線外賣服務,并通過設置大額的消費滿減活動,誘導消費者為達到滿減金額超量點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事實、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對其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0日,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臨沂市蘭山區三姑娘麻辣燙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外賣平臺上線外賣服務,并通過設置大額的消費滿減活動,誘導消費者為達到滿減金額超量點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事實、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對其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0日,莒南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莒南縣小陌魯菜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在銷售菜品過程中,存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食品浪費的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事實、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莒南縣市場監管局對其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以案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 第七條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費: (一)建立健全食品采購、儲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強服務人員職業培訓,將珍惜糧食、反對浪費納入培訓內容; ?。ǘ┲鲃訉οM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ㄈ┨嵘惋嫻┙o質量,按照標準規范制作食品,合理確定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選擇; ?。ㄋ模┨峁﹫F體用餐服務的,應當將防止食品浪費理念納入菜單設計,按照用餐人數合理配置菜品、主食; (五)提供自助餐服務的,應當主動告知消費規則和防止食品浪費要求,提供不同規格餐具,提醒消費者適量取餐。 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通過在菜單上標注食品分量、規格、建議消費人數等方式充實菜單信息,為消費者提供點餐提示,根據消費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務。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對參與“光盤行動”的消費者給予獎勵;也可以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余垃圾的相應費用,收費標準應當明示。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運用信息化手段分析用餐需求,通過建設中央廚房、配送中心等措施,對食品采購、運輸、儲存、加工等進行科學管理。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違反本法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嚴重食品浪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臨沂市蘭山區三姑娘麻辣燙店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案
莒南縣小陌魯菜館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案
案件詳情 ●2023年3月20日,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臨沂市蘭山區清萊炒飯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外賣平臺上線外賣服務,并通過設置大額的消費滿減活動,誘導消費者為達到滿減金額超量點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事實、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對其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0日,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臨沂市蘭山區三姑娘麻辣燙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外賣平臺上線外賣服務,并通過設置大額的消費滿減活動,誘導消費者為達到滿減金額超量點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事實、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對其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0日,莒南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莒南縣小陌魯菜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在銷售菜品過程中,存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食品浪費的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事實、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莒南縣市場監管局對其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以案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 第七條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費: (一)建立健全食品采購、儲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強服務人員職業培訓,將珍惜糧食、反對浪費納入培訓內容; ?。ǘ┲鲃訉οM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ㄈ┨嵘惋嫻┙o質量,按照標準規范制作食品,合理確定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選擇; ?。ㄋ模┨峁﹫F體用餐服務的,應當將防止食品浪費理念納入菜單設計,按照用餐人數合理配置菜品、主食; (五)提供自助餐服務的,應當主動告知消費規則和防止食品浪費要求,提供不同規格餐具,提醒消費者適量取餐。 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通過在菜單上標注食品分量、規格、建議消費人數等方式充實菜單信息,為消費者提供點餐提示,根據消費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務。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對參與“光盤行動”的消費者給予獎勵;也可以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余垃圾的相應費用,收費標準應當明示。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運用信息化手段分析用餐需求,通過建設中央廚房、配送中心等措施,對食品采購、運輸、儲存、加工等進行科學管理。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違反本法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嚴重食品浪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