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制止食品浪費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倡導社會文明、建設節約型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合肥市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局關于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從嚴從速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堅決遏制“舌尖上的浪費”。現將執法行動中相關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肥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
肥東縣東翔大酒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23日,肥東縣市場監管局對肥東縣東翔大酒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2023年4月23日,肥東縣市場監管局開展市場監督檢查中發現,肥東縣東翔大酒店未在自助取餐區的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餐廳服務人員也未主動提示消費者按需適量取餐,易造成顧客就餐的食品浪費。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肥東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巢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
巢湖市葉記捶肉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6日,巢湖市市場監管局對巢湖市葉記捶肉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2023年3月6日,巢湖市市場監管局對巢湖市葉記捶肉館開展監督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巢湖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
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9日,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對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9日,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餐飲現場未主動提醒消費者防止食品浪費,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未能正確履行反食品浪費提醒義務。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四、瑤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 王良才土菜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7日,瑤海區市場監管局對王良才土菜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4日,瑤海區市場監管局對位于合肥瑤海區和平路城市綠苑東區農貿市場及住宅3-116/216室的王良才土菜館檢查,發現該土菜館沒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能正確履行反食品浪費提醒義務。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瑤海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五、廬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 廬江縣冶父山鎮田埠土菜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31日,廬江縣市場監管局對廬江縣冶父山鎮田埠土菜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31日,廬江縣市場監管局對廬江縣冶父山鎮田埠土菜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廬江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六、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監督管理局查處 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特色香雞飯小吃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2日,安徽巢湖經開區市場監管局對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特色香雞飯小吃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12日,安徽巢湖經開區市場監管局開展市場監督檢查中發現,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特色香雞飯小吃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能正確履行反食品浪費提醒義務。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安徽巢湖經開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肥東縣東翔大酒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23日,肥東縣市場監管局對肥東縣東翔大酒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2023年4月23日,肥東縣市場監管局開展市場監督檢查中發現,肥東縣東翔大酒店未在自助取餐區的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餐廳服務人員也未主動提示消費者按需適量取餐,易造成顧客就餐的食品浪費。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肥東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巢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
巢湖市葉記捶肉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6日,巢湖市市場監管局對巢湖市葉記捶肉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2023年3月6日,巢湖市市場監管局對巢湖市葉記捶肉館開展監督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巢湖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
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9日,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對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9日,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餐飲現場未主動提醒消費者防止食品浪費,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未能正確履行反食品浪費提醒義務。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四、瑤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 王良才土菜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7日,瑤海區市場監管局對王良才土菜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4日,瑤海區市場監管局對位于合肥瑤海區和平路城市綠苑東區農貿市場及住宅3-116/216室的王良才土菜館檢查,發現該土菜館沒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能正確履行反食品浪費提醒義務。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瑤海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五、廬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 廬江縣冶父山鎮田埠土菜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31日,廬江縣市場監管局對廬江縣冶父山鎮田埠土菜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31日,廬江縣市場監管局對廬江縣冶父山鎮田埠土菜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廬江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六、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監督管理局查處 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特色香雞飯小吃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2日,安徽巢湖經開區市場監管局對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特色香雞飯小吃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12日,安徽巢湖經開區市場監管局開展市場監督檢查中發現,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特色香雞飯小吃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能正確履行反食品浪費提醒義務。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安徽巢湖經開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