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格的監管”是食品安全制度“四個最嚴”的關鍵一環,也是市場監管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重要抓手。日前,濰坊市市場監管局出臺了《濰坊市食品生產監督檢查事權劃分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市、縣、鄉(鎮、街道)三級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檢查事權作了進一步明確,以創新舉措精準落實“最嚴格的監管”要求,著力加強和規范我市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督促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小作坊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切實保障食品安全。
《意見》旨在建立健全事權清晰、權責明確、上下聯動、執行有力的食品生產監管工作機制,形成縱向層級監管責任明晰和橫向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任務目標明確的立體監管模式。根據我市食品生產者規模、產品品種及風險等級、分布等實際情況,細化了市、縣、鄉(鎮、街道)三級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事權,明確了各級依法承擔的食品生產監督檢查事項和監督檢查任務。按照依法履職、屬地負責、風險管理、合法公正的原則,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以日常監督檢查為主,結合重點檢查、隨機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公開高效開展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意見》明確規定,按照風險分級管理制度確定的監督檢查頻次,各級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食品生產者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覆蓋全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