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茶葉生產、加工、經銷及包裝設計相關單位:
為推廣簡約綠色消費理念,助力發展方式綠色轉型,遏制茶葉過度包裝現象,促進茶產業高質量發展,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對照《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GB 23350-2021)主要條文,現對茶葉生產經營中的包裝要求提示如下:
1、包裝空隙率
包裝空隙率是指去除內裝物茶葉占有的必要空間體積與包裝總容積的比率。包裝空隙率要根據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GB 23350-2021)5.4.1的計算公式進行計算(茶葉的商品必要空間系數為13.0),計算結果不得違反4.1表1的規定。如不具備測算能力,應主動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計量檢測機構咨詢或送檢。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在線預覽或下載方式:登錄網頁“/file/upload/2023-06-01/mmjxk4hoept 23350-2021”檢索。
2、 包裝層數
包裝層數是指完全包裹內裝物茶葉可物理拆分的包裝的層數。直接接觸茶葉的包裝算作第一層,依此類推,包裝層數不應超過4層。網兜、天地蓋形式、塑料薄膜均算一層包裝,拎袋和茶葉禮盒包裝外塑封膜(厚度低于0.03mm)不算一層包裝。
3、包裝成本
除直接與茶葉接觸的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總和不得超過茶葉銷售價格的20%。
茶葉生產、經銷單位不得定制、采購及使用違反商品包裝國家標準要求的茶葉包裝物,不得銷售違反商品包裝國家標準要求的茶葉商品;茶葉包裝物設計制作單位不得設計、生產及銷售違反商品包裝國家標準要求的茶葉包裝物。如違反本提示函的規定內容,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