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2號
關于通過深圳前海聯合交易中心進口大豆有關通關事項的公告 為便利境內大豆產業鏈供應鏈相關市場主體通過深圳前海聯合交易中心進口大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有關通關事項公告如下。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2號(關于通過深圳前海聯合交易中心進口大豆有關通關事項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5號
關于實施中國—烏干達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的公告 2021年5月,中國與烏干達兩國海關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烏干達共和國稅務署關于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烏干達稅務署AEO制度互認的安排》(以下簡稱《互認安排》),決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5號(關于實施中國-烏干達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6號
關于進口巴西陸生動物蛋白飼料檢疫和衛生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巴西聯邦共和國農業和畜牧業部有關巴西輸華陸生動物蛋白飼料檢疫和衛生要求的規定,5月4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巴西陸生動物蛋白飼料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6號(關于進口巴西陸生動物蛋白飼料檢疫和衛生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7號
關于發布《進出口工業產品風險分級基本要求》等84項行業標準并廢止5項行業標準的公告 現發布《進出口工業產品風險分級基本要求》等84項行業標準(目錄見附件1)。《進口再生原料放射性污染檢驗規程》(SN/T 0570—2007)等11項被代替標準自新標準實施之日起廢止。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7號(關于發布《進出口工業產品風險分級基本要求》等84項行業標準并廢止5項行業標準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8號
關于進口法國豬肉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法蘭西共和國農業與糧食主權部有關中國從法國進口豬肉檢驗檢疫要求的規定,5月11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法國豬肉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8號(關于進口法國豬肉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9號
關于實施內地—澳門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的公告 2023年2月,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正式簽署了《海關總署和澳門海關關于內地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澳門海關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互認的安排》(以下簡稱《互認安排》),決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9號(關于實施內地-澳門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的公告 ) 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海關總署第263號令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支持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高質量發展,完善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有關要求,海關總署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監管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管理辦法》等3部規章進行修改,具體內容如下。 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海關總署第263號令)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0號
關于進口法國腌制豬肉制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法蘭西共和國農業與糧食主權部有關中國從法國進口腌制豬肉制品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條件的規定,5月22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法國腌制豬肉制品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0號(關于進口法國腌制豬肉制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1號
關于進口法國熟制豬肉制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法蘭西共和國農業與糧食主權部有關中國從法國進口熟制豬肉制品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條件的規定,5月20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法國熟制豬肉制品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1號(關于進口法國熟制豬肉制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3年第52號
關于防止科摩羅口蹄疫傳入我國的公告 近日,科摩羅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報告,該國大科摩羅島(Njazídja)發生南非1型(SAT1型)口蹄疫,涉及易感動物有78頭牛,其中發病牛63頭,死亡牛15頭。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3年第52號(關于防止科摩羅口蹄疫傳入我國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4號
關于進口塞爾維亞寵物食品檢疫和衛生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塞爾維亞共和國農業林業和水利管理部關于塞爾維亞寵物食品輸華檢疫和衛生要求的規定,5月26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塞爾維亞寵物食品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4號(關于進口塞爾維亞寵物食品檢疫和衛生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5號
關于進口塔吉克斯坦鮮食葡萄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塔吉克斯坦鮮食葡萄輸華檢疫要求的規定,5月29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塔吉克斯坦鮮食葡萄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5號(關于進口塔吉克斯坦鮮食葡萄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6號
關于進口吉爾吉斯共和國鮮食葡萄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吉爾吉斯共和國農業部關于吉爾吉斯共和國鮮食葡萄輸華檢疫要求的規定,5月29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吉爾吉斯共和國鮮食葡萄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6號(關于進口吉爾吉斯共和國鮮食葡萄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7號
關于進口烏茲別克斯坦鮮食葡萄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農業部關于烏茲別克斯坦鮮食葡萄輸華檢疫要求的規定,5月29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烏茲別克斯坦鮮食葡萄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7號(關于進口烏茲別克斯坦鮮食葡萄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8號
關于進口津巴布韋鮮食柑橘植物檢疫補充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津巴布韋共和國土地、農業、漁業、水資源和農村發展部關于津巴布韋鮮食柑橘輸華植物檢疫補充要求,5月30日起,允許津巴布韋輸華鮮食柑橘途經第三國實施運輸途中冷處理。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8號(關于進口津巴布韋鮮食柑橘植物檢疫補充要求的公告)
關于通過深圳前海聯合交易中心進口大豆有關通關事項的公告 為便利境內大豆產業鏈供應鏈相關市場主體通過深圳前海聯合交易中心進口大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有關通關事項公告如下。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2號(關于通過深圳前海聯合交易中心進口大豆有關通關事項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5號
關于實施中國—烏干達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的公告 2021年5月,中國與烏干達兩國海關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烏干達共和國稅務署關于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烏干達稅務署AEO制度互認的安排》(以下簡稱《互認安排》),決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5號(關于實施中國-烏干達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6號
關于進口巴西陸生動物蛋白飼料檢疫和衛生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巴西聯邦共和國農業和畜牧業部有關巴西輸華陸生動物蛋白飼料檢疫和衛生要求的規定,5月4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巴西陸生動物蛋白飼料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6號(關于進口巴西陸生動物蛋白飼料檢疫和衛生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7號
關于發布《進出口工業產品風險分級基本要求》等84項行業標準并廢止5項行業標準的公告 現發布《進出口工業產品風險分級基本要求》等84項行業標準(目錄見附件1)。《進口再生原料放射性污染檢驗規程》(SN/T 0570—2007)等11項被代替標準自新標準實施之日起廢止。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7號(關于發布《進出口工業產品風險分級基本要求》等84項行業標準并廢止5項行業標準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8號
關于進口法國豬肉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法蘭西共和國農業與糧食主權部有關中國從法國進口豬肉檢驗檢疫要求的規定,5月11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法國豬肉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8號(關于進口法國豬肉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9號
關于實施內地—澳門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的公告 2023年2月,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正式簽署了《海關總署和澳門海關關于內地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澳門海關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互認的安排》(以下簡稱《互認安排》),決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9號(關于實施內地-澳門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的公告 ) 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海關總署第263號令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支持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高質量發展,完善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有關要求,海關總署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監管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管理辦法》等3部規章進行修改,具體內容如下。 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海關總署第263號令)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0號
關于進口法國腌制豬肉制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法蘭西共和國農業與糧食主權部有關中國從法國進口腌制豬肉制品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條件的規定,5月22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法國腌制豬肉制品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0號(關于進口法國腌制豬肉制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1號
關于進口法國熟制豬肉制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法蘭西共和國農業與糧食主權部有關中國從法國進口熟制豬肉制品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條件的規定,5月20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法國熟制豬肉制品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1號(關于進口法國熟制豬肉制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3年第52號
關于防止科摩羅口蹄疫傳入我國的公告 近日,科摩羅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報告,該國大科摩羅島(Njazídja)發生南非1型(SAT1型)口蹄疫,涉及易感動物有78頭牛,其中發病牛63頭,死亡牛15頭。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3年第52號(關于防止科摩羅口蹄疫傳入我國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4號
關于進口塞爾維亞寵物食品檢疫和衛生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塞爾維亞共和國農業林業和水利管理部關于塞爾維亞寵物食品輸華檢疫和衛生要求的規定,5月26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塞爾維亞寵物食品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4號(關于進口塞爾維亞寵物食品檢疫和衛生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5號
關于進口塔吉克斯坦鮮食葡萄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塔吉克斯坦鮮食葡萄輸華檢疫要求的規定,5月29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塔吉克斯坦鮮食葡萄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5號(關于進口塔吉克斯坦鮮食葡萄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6號
關于進口吉爾吉斯共和國鮮食葡萄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吉爾吉斯共和國農業部關于吉爾吉斯共和國鮮食葡萄輸華檢疫要求的規定,5月29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吉爾吉斯共和國鮮食葡萄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6號(關于進口吉爾吉斯共和國鮮食葡萄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7號
關于進口烏茲別克斯坦鮮食葡萄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農業部關于烏茲別克斯坦鮮食葡萄輸華檢疫要求的規定,5月29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烏茲別克斯坦鮮食葡萄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7號(關于進口烏茲別克斯坦鮮食葡萄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8號
關于進口津巴布韋鮮食柑橘植物檢疫補充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津巴布韋共和國土地、農業、漁業、水資源和農村發展部關于津巴布韋鮮食柑橘輸華植物檢疫補充要求,5月30日起,允許津巴布韋輸華鮮食柑橘途經第三國實施運輸途中冷處理。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8號(關于進口津巴布韋鮮食柑橘植物檢疫補充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