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智利是第一個與我國建交的南美國家,也是首個與我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拉美國家,同時也是唯一一個與我國將《自由貿易協定》升級的南美國家。2018年中智雙方簽署《“一帶一路”合作諒解備忘錄》,代表著兩國貿易關系的進一步深化。下面將為大家介紹智利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概況。
一 國家概況
位于南美洲西南部,安第斯山脈西麓。東鄰玻利維亞和阿根廷,北界秘魯,西瀕太平洋,南與南極洲隔海相望。海岸線總長約1萬公里。是世界上最狹長的國家。全國人口約2000萬。首都圣地亞哥是智利的工商業與金融中心。智利是拉美經濟較發達的國家之一。礦業、林業、漁業和農業是國民經濟四大支柱。
二 食品安全監管機構
智利行使食品安全監管職能的機構主要為智利衛生部和智利農業部,二者相互配合共同制定食品安全相關的大政方針、法規基礎。地方衛生局配合衛生部和農業部行使具體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
衛生部負責對智利本土生產和進口的食品進行監管,其最主要的職能為監督在智利流通的食品是否符合《智利食品衛生條例》和其他法規要求、參與《智利食品衛生條例》的制修訂、促進良好的飲食習慣、確保食品的衛生安全和營養品質等。地方衛生局(SEREMI)作為衛生部的下設機構,負責制定和實施食品安全方面的具體監管程序,包括食品企業資格審批、審計,當地食品衛生查驗,進出口食品檢驗、審批等職能。衛生部和地方衛生局不負責酒類食品的監管。
農業部負責監管的對象主要包括動物和動物源性食品、果蔬、飼料、有機食品、酒類食品等。其主要職能包含確保動物健康、制定動物源性食品和飼料的進出口政策和法規,確保蟲害和其他危害不通過食品進口等途徑進入智利境內等。農業部下設兩個主要負責食品安全監管的部門,智利農牧局(SAG)和國家漁業與水產養殖局(SERNAPESCA)。SAG負責對動物、動物源性食品、初級農食產品的生產、銷售和進出口進行監管,關注動物源性食品和初級農食產品的農藥殘留、獸藥殘留、微生物含量等,制定肉(水產品除外)、乳、蛋、蜂蜜等動物源性食品進口準入和出口合規要求;SERNAPESCA負責對水產品的衛生安全進行監管,監管對象主要為捕撈船,水產品加工商、養殖場、運輸企業,水產品供應商和零售商,同時,SERNAPESCA也負責制定和實施水產品的進出口監管政策。
三 食品安全監管法規
智利食品安全監管法規主要為《衛生法典》、《食品衛生條例》、《食品中的農藥殘留限量》和《食品中的獸藥殘留限量》。智利食品法規的制修訂主要借鑒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要求。除上述強制性法規要求外,智利國家標準局還出臺了一系列的食品技術標準,原則上,食品技術標準為非強制性國家標準。
《衛生法典》是智利衛生部出臺的全行業衛生要求框架法規,其中明確了《食品衛生條例》是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依據,食品的感官、理化特征以及微生物指標需符合《食品衛生條例》的要求,同時也規定了食品經營企業違反《食品衛生條例》時的處罰措施。
《食品衛生條例》是判定智利本地或進口食品是否合規的基本法律依據。該條例規定了食品生產、進口、加工、包裝、儲存和銷售中應遵循的衛生條件、標簽和廣告要求,包括生產衛生、廠房衛生、食品加工衛生、餐飲衛生,食品檢驗要求,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污染物、微生物等安全指標,食品標簽和廣告規范,同時也包含大部分食品的質量指標要求。
《預包裝食品標簽條例》規定了智利本地和進口預包裝食品的標簽要求,可理解為《食品衛生條例》中標簽和廣告規范的補充要求。
《食品中的農藥殘留限量》和《食品中的獸藥殘留限量》規定了初級農食產品、畜禽產品、水產品中的農藥和獸藥殘留限量。針對加工食品等未有限量指標的情況,應首先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要求。
以上是為大家帶來的智利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框架介紹。致力于各國的食品安全法規研究,有意從事智利食品貿易的企業可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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