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場監管系統聚焦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持續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嚴查食品、產品質量、商標專利、特種設備、價格收費等民生領域17類違法行為,有效遏制市場秩序突出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
現公布2023年全市民生領域“鐵拳”行動第四批典型案例,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大廠回族自治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大廠回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收到檢驗報告,大廠回族自治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鴨(商標:飄飄食品及圖形商標、規格型號:500 克/袋、生產日期:2023-02-13)經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北京市食品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進行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大廠回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罰沒累計5.0784萬元。 案例二:廊坊市安次區某食品廠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廊坊市安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收到檢驗報告,廊坊市安次區某食品廠生產的甘草杏(生產日期:2023年3月9日)經山東省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檢,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 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蜜餞》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廊坊市安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罰沒累計5.015萬元。 發現市場監管領域違法違規問題,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
案例一:大廠回族自治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大廠回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收到檢驗報告,大廠回族自治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鴨(商標:飄飄食品及圖形商標、規格型號:500 克/袋、生產日期:2023-02-13)經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北京市食品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進行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大廠回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罰沒累計5.0784萬元。 案例二:廊坊市安次區某食品廠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廊坊市安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收到檢驗報告,廊坊市安次區某食品廠生產的甘草杏(生產日期:2023年3月9日)經山東省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檢,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 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蜜餞》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廊坊市安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罰沒累計5.015萬元。 發現市場監管領域違法違規問題,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