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2023年8月9日,臺灣衛福部食藥署發布衛授食字第1121901371號公告,廢止「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金屬罐之檢驗」,并自即日生效。其廢止理由如下:
為強化金屬合金類材質之管理,衛生福利部於2023年1月11日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刪除金屬罐之材料分類,新增「金屬合金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為金屬合金者」及「金屬合金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為合成樹脂涂漆者」項目規定,配合該衛生標準已研擬「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金屬合金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為金屬合金者)之檢驗」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金屬合金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為合成樹脂涂漆者)之檢驗」,故辦理旨揭公告方法廢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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