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工作中“包保干部變動、包保主體變更、督導問題處置、監管指導、責任協同”等具體問題,普洱市在江城縣先試先行,制定出臺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五項制度,即包保干部動態調整制度、包保主體動態更新制度、督導問題分類處置制度、監管條線指導督促制度、三方責任貫通協同制度。
“五項制度”對包保干部、包保主體的動態調整更新,督導發現問題閉環管理,市場監管部門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和包保干部反饋問題指導包保主體整改,推動黨委政府、監管部門和食品生產經營主體三方貫通協同、責任一體落實等作出了明確規定,有力推動食品安全“兩個責任”落細落實。
“五項制度”的試點試行,為細化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提供了具體制度保障,為全市推廣積累了寶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