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
領導,您好。我司有一款預包裝食品,在制作過程中使用了轉基因大豆油,請問我們的標簽上是否需要標注轉基因信息不呢?
答復內容:
您好!您于2023年9月14日的來信收悉,現對您咨詢的事項答復如下:
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第五條之規定,列入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目錄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由生產、分裝單位和個人負責標識;經營單位和個人拆開原包裝進行銷售的,應當重新標識。
第六條,標識的標注方法:(一)轉基因動植物(含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和微生物,轉基因動植物、微生物產品,含有轉基因動植物、微生物或者其產品成份的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肥料和添加劑等產品,直接標注“轉基因××”。(二)轉基因農產品的直接加工品,標注為“轉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為轉基因××”。(三)用農業轉基因生物或用含有農業轉基因生物成份的產品加工制成的產品,但最終銷售產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檢測不出轉基因成份的產品,標注為“本產品為轉基因××加工制成,但本產品中已不再含有轉基因成份”或者標注為“本產品加工原料中有轉基因××,但本產品中已不再含有轉基因成份”。
更多詳情你可向農業農村行政部門詳詢。
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