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聊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省局關于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的部署要求,嚴厲查處食品違法案件,牢牢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現公布一批食品典型案例:
案例一:聊城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公司被委托生產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案
2022年12月19日,聊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公司被委托生產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2年8月,聊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調查中發現轄區某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屬于一種復合蛋白飲料,但該產品在包裝盒顯著標注“高鈣堅果牛奶”,在其下方使用顯著弱化的字號、色差標注“復合蛋白飲品”,誤導消費者將該產品的真實屬性“復合蛋白飲料”與“高鈣堅果牛奶”相混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聊城市市場監管局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食品標簽標識是消費者了解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徑之一,正確標注食品信息可以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更是法律法規的要求。該案中涉案產品未正確標注產品信息,容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甚至可能產生食品安全問題。執法人員通過異地聯動對違法線索抽絲剝繭,依法依規對企業進行處罰,對企業起到懲戒的作用,保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警示、告誡食品生產者必須落實主體責任,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
案例二:聊城市冠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冠縣某干鮮店經營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案
2023年6月9日,聊城市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冠縣某干鮮店經營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案,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3月20日,聊城市冠縣市場監管局接檢驗報告顯示,冠縣某干鮮店經營的黃豆芽不符合國家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聊城市冠縣市場監管局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中非法添加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對人體有較大危害,長期食用可能導致人體健康機能受損,直接危害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經營含有對人體有害物質食品的行為,使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案例三:聊城臨清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的臨清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案 2023年5月4日,聊城臨清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臨清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食品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3月9日,聊城臨清市市場監管局對臨清市某食品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生產的羊肉存在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聊城臨清市市場監管局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食品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虛假標注生產日期是在生產環節弄虛作假,嚴重違背食品生產過程的合法性與真實性要求,這種行為反映了食品生產經營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消費者知情權的漠視,市場監管部門一旦發現,應依法嚴懲。
案例四:聊城市莘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莘縣某公司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3年7月14日,聊城市莘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莘縣某公司銷售的食品中添加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行為進行查處,因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7月6日,聊城市莘縣市場監管局對莘縣某公司銷售的YSO Majic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結果顯示,產品中檢出西布曲明。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西布曲明(Sibutramine),曾被用于減肥藥,因會增加嚴重心腦血管風險已被禁用。添加該類非法物質的食品容易對服用的人群造成重大傷害,市場監管部門對經營添加有該類非法物質的行為予以嚴懲,守牢食品安全底線。 案例五:聊城市高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案 2023年2月21日,聊城市高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山東某食品有限公司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2022年11月23日,聊城市高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檢測報告,報告顯示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紫米蛋糕、無蔗糖蒸蛋糕不合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聊城市高唐縣市場監管局作出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食品添加劑是食品加工中使用的物質,如果添加量和使用方法不當,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因此,科學、規范、嚴格的添加劑使用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食品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嚴厲打擊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保障食品安全、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食品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案例三:聊城臨清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的臨清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案 2023年5月4日,聊城臨清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臨清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食品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3月9日,聊城臨清市市場監管局對臨清市某食品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生產的羊肉存在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聊城臨清市市場監管局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食品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虛假標注生產日期是在生產環節弄虛作假,嚴重違背食品生產過程的合法性與真實性要求,這種行為反映了食品生產經營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消費者知情權的漠視,市場監管部門一旦發現,應依法嚴懲。
案例四:聊城市莘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莘縣某公司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3年7月14日,聊城市莘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莘縣某公司銷售的食品中添加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行為進行查處,因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7月6日,聊城市莘縣市場監管局對莘縣某公司銷售的YSO Majic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結果顯示,產品中檢出西布曲明。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西布曲明(Sibutramine),曾被用于減肥藥,因會增加嚴重心腦血管風險已被禁用。添加該類非法物質的食品容易對服用的人群造成重大傷害,市場監管部門對經營添加有該類非法物質的行為予以嚴懲,守牢食品安全底線。 案例五:聊城市高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案 2023年2月21日,聊城市高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山東某食品有限公司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2022年11月23日,聊城市高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檢測報告,報告顯示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紫米蛋糕、無蔗糖蒸蛋糕不合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聊城市高唐縣市場監管局作出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食品添加劑是食品加工中使用的物質,如果添加量和使用方法不當,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因此,科學、規范、嚴格的添加劑使用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食品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嚴厲打擊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保障食品安全、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食品產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