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精美、自帶斑斕色彩
1千克將近50元的“網紅”進口鹽
讓不少消費者趨之若鶩
比普通鹽的價格貴了幾十倍的
“網紅”進口鹽
真的“貴有所值”嗎?
2022年,
廣州市場監管部門查獲一起
廣州某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鹽業違法行為案。
案情概要
某當事人在抖音平臺將進口的喜馬拉雅水晶礦鹽標稱為“MrsRogers喜馬拉雅礦物鹽粉鹽”后,以食用鹽的名義對外進行銷售。
經查,該進口鹽進口報關單顯示,其用途為鹽浴用的非食用鹽,其主要用途是汗蒸房和裝飾配件,僅供工業用途。
當事人違反了《食鹽專營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鹽專營辦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將非食用鹽作為食鹽進行銷售的行為,并處罰款35000元。
本案警示
消費者應當理性消費,對“網紅鹽”要擦亮眼睛,切忌盲目跟風購買,小心被收割“智商稅”。
來源:廣州市場監管 供稿:網監處
來源:廣州市場監管 供稿:網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