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邯鄲市地方標準《品質食品管理示范超市創建規范》(DB1304/T445-2023)正式發布實施,旨在規范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該標準由邯鄲市市場監管局、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河北美食林商貿集團有限公司、邯鄲市陽光超市有限公司等,按照“科學性、可操作性和適當超前”的編制原則共同制定,由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實施,適用于經營面積在200平米以上,從事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食用農產品等銷售的超市。
該標準在“總體要求、組織與制度、采購、銷售、信息公開、食品安全宣傳、持續改進”等7方面明確了超市品質食品管理創建規范,提出了建立智能巡查檢查、食品安全預警、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等具體要求,實現對食品從供應、物流、配送到零售終端的全程追溯,鼓勵企業使用更先進的電子化追溯系統;示范引領“關鍵崗位的互聯網+智能監管”,在現場制作區、糕點制作區、散裝食品區、倉貯間等關鍵部位安裝可抓拍的攝像頭,建立智能預警機制。
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在全市深入開展品質食品管理示范超市創建活動,有力推動食品行業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培樹100家大中型食品安全管理示范超市、2000家小型示范超市,為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