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請問企業產品涉及食品安全時,在制定企業產品標準時是否必須規定相關食品安全的指標要求內容?
比如:餐具洗滌劑GB/T9985-2022新標發布時,由于甲醇、甲醛、砷、重金屬、微生物等食品安全指標要求在強制標準GB 14930.1-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洗滌劑》中均有規定,GB/T 9985-2022刪除以上指標,以避免同類標準指標測試方法不同造成差異。
那么,企業制定餐具洗滌劑的企業標準時,是否可以參照國標的做法,不將食品安全的指標要求納入企業產品標準中?如果企標中未制定食品安全的指標,相關部門在按照市監標創函〔2019〕1104號《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隨機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開展相關工作時,是否會判定企業產品標準技術要求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
謝謝!
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行制定企業標準,企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企業標準未規定的技術要求,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有關規定執行。
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行制定企業標準,企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企業標準未規定的技術要求,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