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表華麗的禮盒
拆完一層又一層的包裝
只剩一丁點商品
不禁讓人疑問
到底是買商品還是買包裝?
近日,臨沂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一起銷售過度包裝茶葉禮盒的案件,根據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目前,當事人已整改并下架產品。
案情簡介
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臨沂市蘭山區興利號預包裝食品商行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銷售的一款老曼峨(生普)的禮盒包裝茶葉,經檢驗檢測機構檢測,該規格茶葉包裝空隙率實測值為95.7%,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當事人已整改并下架產品。
以案說法
治理商品過度包裝早已不是一個新鮮話題,近年來,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社會氛圍下,月餅等節日商品的過度包裝、鋪張浪費現象少了很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于2021年8月修訂發布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國家標準,于2023年9月1日起實施,針對月餅和粽子過度包裝問題,于2022年5月發布了GB 23350-2021國家標準的第1號修改單,已于2022年8月15日實施。通過上述標準,對茶葉、粽子、月餅等產品的空隙率、包裝層數、禁用包材等作出了新的規定,比如包裝空隙率就是指包裝內除去內裝物占有的必要空間容積與包裝總容積的比率,并且在標準中規定了具體的計算方式,不同體積或凈含量的產品其包裝空隙率要求也不同,總的來說,就是體積越大,包裝空隙率相對要越小。
商品過度包裝不僅增加了消費者負擔,而且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也助長了奢靡的社會風氣。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對重要節令、重點行業和重點商品的執法檢查,依法嚴格查處生產、銷售過度包裝的違法行為。治理商品過度包裝,也要靠廣大消費者共同參與,自覺選擇簡單適度的包裝產品,拒絕為過度包裝買單,樹立科學理性的消費觀,培育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生產經營者應當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避免過度包裝??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過度包裝的監督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生產經營者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