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范疫情傳播風險,切實筑牢市場監管領域安全防線,近期,瑞昌市局深入開展進口水果專項檢查行動,全力守護“果盤子”安全。
此次專項檢查按照“四專、四證、四不得”要求,以轄區涉及進口水果批發商、水果專營店、超市為重點檢查對象,對各經營單位銷售備案、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制度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凡是“沒有檢驗檢疫證明、沒有核酸檢測報告、沒有消毒證明、沒有追溯信息”的進口水果一律不得上市銷售。
檢查期間,該局執法人員還到各經營場所發放了《關于水果經營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告知書》,宣講了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督促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及時準確地將有關數據錄入“贛溯源”平臺,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下一步,瑞昌市局將繼續加大檢查力度,做到嚴查嚴控、嚴防嚴管,切實筑牢進口水果監管防線,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