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升,食品安全問題廣受消費者關注。現如今的網紅店、網紅產品越來越多,消費者在跟風“打卡”的時候,應仔細查看產品保質期、生產日期等信息,以免買到不合格產品。如果買到過期食品的不合格食品,應該如何維權?作為消費者掌握合理合法的維權渠道是十分必要的。
案情回顧
2021年12月,原告李某到蒙自市某酒吧消費,購買了3368元的套餐,套餐內包含紅瓶百威啤酒24瓶,每瓶單價24元。期間,服務員將百威啤酒換走,經原告檢查后發現,所銷售的紅瓶百威啤酒是過期酒,過期時長3個月至半年不等。原告已經開瓶飲用了8瓶,其作為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受到侵害,遂找到被告酒吧協商,要求返還貨款并按照十倍價款支付賠償金,被告拒絕賠償,原告李某將該案訴至法院。經過調解,被告賠償原告3000元。
法官釋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商家銷售過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且對消費者的健康產生威脅。
同時,食品安全法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據此,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消費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消費維權小知識
一、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如何索賠?
可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生產者或其他銷售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二、促銷活動中的陷阱有哪些,消費者應注意什么?
在市場上較為常見的不規范促銷行為有:
1.虛構原價:
促銷前銷售600元的商品,把原價抬高到850元后再打7折,實際上并未讓利。是一種較為典型的價格欺詐行為。
2.語義模糊:
如買一贈一,按照消費者的理解,應該是買什么商品贈送什么商品。但經營者卻往往是買鞋子送襪子而已。
3.宣傳不實:
有些商家為吸引消費者打出了全場打幾折的宣傳,但消費者到了商鋪才發現,多數產品不參加活動。
4.返券限購:
部分商家的返券促銷活動,設定許多限制性的條款和條件,甚至對促銷產品不提供退換服務,明顯違反相關規定。
5.免費圈套:
免費品嘗、試用、拍照等,往往是部分商家設下的陷阱,其最終仍是有價消費甚至是高價消費。比如說是免費照相,但底片要花錢買,化妝、服裝等也都要另行收費;做免費美容時,被告知免費的只是服務,所使用的產品要收費。
6.最終解釋:
部分商家在打折、降價、贈券等促銷活動中,打出了本店保留活動的最終解釋權的話,任意解釋活動內容,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針對以上不規范行為,消費者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不要輕信商家的夸大宣傳,應理智購物。
(二)對贈品要當面檢查清楚,看是否過期或是否符合質量標準,并要求銷售人員在有效票據上注明贈品名稱、型號。
(三)參與購物抽獎活動前應問清規則,以免掉進多重消費的連環套。
(四)在接受免費服務時,要了解活動內容和具體哪些免費、哪些不免費。
(五)注意保留好相關購物憑證,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六)權益受到侵害時,要積極主張權利,及時投訴或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