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蜂產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整治規范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蜂產品制品生產企業許可審查條件,嚴厲打擊蜂產品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省市場監管局開展蜂產品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提升蜂產品質量安全,確保食“蜜”安全,食“蜜”營養。
整治行動緊緊圍繞《細則》審查許可條件,以問題為導向,重點整治蜂產品超范圍、超限量、摻雜摻假、以假充真、非法添加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蜂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蜂產品產業高質量發展。一是嚴厲打擊違法添加摻雜摻假行為。重點查驗企業供貨清單、進貨發票、進貨驗收記錄、銷售訂單等,嚴格規范原料蜂蜜與成品蜂蜜產出比,重點打擊在蜂蜜加工中添加物質、使用不合格原料蜜加工蜂蜜、蜂產品制品中添加淀粉糖、糖漿食糖以及用白糖、香精、水、色素等勾兌冒充蜂蜜的違法行為。二是嚴厲查處超范圍、超限量違法行為。根據企業使用的糖漿類物質以及食品添加劑購買量、使用量與成品產出量,判斷企業購買的糖漿類物質以及食品添加劑是否全部用于生產蜂產品制品,核查處置“兩超一非”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嚴厲規范不符合標簽標識行為。加大蜂產品標簽標識符合性檢查,營養標簽真實性檢查力度,明確標簽標識內容,禁止虛假宣傳。要求蜂產品名稱必須反映產品真實屬性,不得虛假標注;蜂蜜產品名稱可根據蜜源植物命名;蜂產品制品應當在產品標簽主展示面上醒目標示“蜂產品制品”,字號不得小于同一展示面板其他文字,不得使用“蜂蜜”“XX 蜜”“蜂蜜膏”“蜂蜜寶”等名稱;蜂產品制品配料表中應當如實標明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四是嚴厲整治生產許可審查條件違規行為。加強生產過程控制,保證食品安全。要求企業合理設置生產設備和工藝流程,避免交叉污染;嚴格控制生產加工溫度、濕度條件;及時清洗消毒生產設備、管道,保持環境衛生;嚴格監控生產關鍵控制點,保證加工過程持續合規;如實記錄蜂產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名稱、數量、占比等信息,實現產品有效追溯。
下一步,省市場監管局嚴格按照《細則》要求,加強蜂產品事前、事中、事后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加大抽檢監測力度。同時,督導各市州市場監管局對已獲得蜂產品生產許可,但不再符合有關要求的蜂產品生產單位,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整改,申請獲得符合《細則》要求的蜂產品生產許可后方可進行生產。確保《細則》落實、落細、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