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據越南官方報道:前不久在許多網站上進行廣告宣傳的兩款Hoat huyet Hoang Huong和Vien xuong khop Hoang Huong保健食品,因其在某一些網站上的廣告內容含有誤導消費者的內容,具體是廣告本品可代替藥品,而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
經進一步調查,上述兩款保健食品都由位于越南河內市Nam Tu Liem區,Nguyen Hoang路36號6樓的Hoang Huong藥品股份公司負責出品。
越南食品安全局決定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處以6500萬越南盾(約合人民幣1.9萬元)的罰款。 本文由編譯,供網友參考,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網站客服.
經進一步調查,上述兩款保健食品都由位于越南河內市Nam Tu Liem區,Nguyen Hoang路36號6樓的Hoang Huong藥品股份公司負責出品。
越南食品安全局決定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處以6500萬越南盾(約合人民幣1.9萬元)的罰款。 本文由編譯,供網友參考,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網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