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夏糧收購的關鍵時期,為進一步規范全市糧食購銷領域市場經營行為,維護良好糧食市場秩序,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現對全市各糧食購銷領域經營者及相關單位作出如下提醒:
一、各糧食購銷領域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收購糧食應當告知售糧者或者在收購場所公示糧食的品種、質量標準和收購價格。不得存在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壓級壓價及不執行國家規定的小麥、稻谷最低收購價進行收購等價格違法行為。
二、國有糧食企業和基層糧庫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糧食或以不公平低價收購糧食;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不得達成壟斷協議。
三、各糧食購銷領域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從事糧食的食品生產,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對其生產食品的安全負責。
四、各糧食購銷領域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按照規定申請檢定或校準計量器具,確保谷物容重器、水分儀、非動態汽車衡(地磅)等計量器具計量準確。不得存在使用未經檢定計量器具、不合格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等計量違法行為。
各糧食經營者要遵守法律法規,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和整改,切實規范經營行為。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密切關注糧食收購期間相關投訴舉報及輿情反映,及時發現和解決群眾關切的問題,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糧食經營者,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對于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違法案件將公開予以曝光;對于涉及糧食和儲備部門職責的,將及時移送辦理。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糧食經營者的行為進行監督,發現有市場監管領域的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請撥打12315或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 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