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昌縣市場監管局按照市局統一部署,深入開展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聚焦重點商品、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緊密結合食品安全“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打擊侵權假冒、常態化掃黑除惡等工作,統籌全局監管力量,精準重拳出擊,以案件查辦為抓手,切實解決民生訴求,回應社會關切,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是精心組織,提高認識
結合工作實際,精心制訂《202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實施方案》,及時成立“鐵拳”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統籌推進“鐵拳”行動相關工作。組織召開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工作部署會,傳達市局“鐵拳”行動有關會議及文件精神,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統一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把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作為當前重點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二是協調聯動,形成合力
“鐵拳行動”涉及面廣,南昌縣市場監管局牢固樹立全鏈條辦案理念和全局一盤棋思想,采取定期召開推進會議、定期研判案件、定期通報情況等舉措,加強信息研判和共享。同時加強區域合作和聯合執法,會同縣交通運輸局、縣應急管理局、縣交警大隊、縣教體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12次。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執法協作和聯查聯辦,切實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和刑事懲戒力度。對重大跨區域案件,實行執法辦案工作快速通報及協查機制,統一組織執法行動,及時通報案情,協調開展集群作戰。
三是聚焦重點,嚴查案件
聚焦“鐵拳行動”重點領域,將發現問題、查辦案件作為檢驗行動成效的重要標準,通過監督檢查、抽樣檢測、投訴舉報、網絡監測、輿情分析等方式,深入摸排案件線索,深挖行業潛規則,重點查辦了生產銷售假劣食品藥品、假劣建筑裝修材料、“山寨”酒水、非法改裝電動車、違規充裝氣瓶、特種設備超期未檢、涉企“亂收費”和互聯網領域虛假廣告等民生領域違法行為,努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四是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積極創新宣傳形式和載體,豐富宣傳手段,開展“鐵拳”打假宣傳活動,采取以案釋法、真假商品辨識、法治講座、法律咨詢等形式廣泛宣傳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和打假活動,使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家喻戶曉,不斷深入人心,共同營造打假治劣的社會共治局面。
“鐵拳”行動開展以來,南昌縣市場監管局共出動執法人員1560人次,檢查各類經營主體734家次,行政約談企業36家,辦結涉及11大類重點整治民生領域案件162起,報送典型案例14件,積極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和市場監管風險壓力大等突出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典型案例
南昌縣逸品煙酒商行涉嫌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五糧液假酒案 2022年1月,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南昌縣逸品煙酒商行涉嫌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五糧液假酒行為,作出行政處罰:1.沒收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詳細見財物清單(南)市監(物)清單20220107號);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2.處以罰款人民幣30000元,上繳國庫。 2022年1月,接投訴舉報,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八月湖分局執法人員同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保護與售后服務受委托人對南昌縣逸品煙酒商行經營場所進行一同檢查。 經查明,在南昌縣逸品煙酒商行的經營場所貨架柜臺上發現:1.商品名稱為五糧液,酒精度52%VOL,凈含量500ML,數量2瓶,注冊商標號160922;2.商品名稱為五糧液1618,酒精度52%VOL, 凈含量500ML,數量1瓶,注冊商標號1207092,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保護與售后服務受委托人現場出具了鑒定證明書,鑒定結論為假冒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五糧液注冊商標號160922和1207092的產品。縣局執法人員現場依法實施了扣押行政強制措施,詳見扣押(財物清單20220107號)。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第十四條之規定。南昌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并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稿源 | 南昌縣局
南昌縣逸品煙酒商行涉嫌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五糧液假酒案 2022年1月,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南昌縣逸品煙酒商行涉嫌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五糧液假酒行為,作出行政處罰:1.沒收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詳細見財物清單(南)市監(物)清單20220107號);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2.處以罰款人民幣30000元,上繳國庫。 2022年1月,接投訴舉報,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八月湖分局執法人員同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保護與售后服務受委托人對南昌縣逸品煙酒商行經營場所進行一同檢查。 經查明,在南昌縣逸品煙酒商行的經營場所貨架柜臺上發現:1.商品名稱為五糧液,酒精度52%VOL,凈含量500ML,數量2瓶,注冊商標號160922;2.商品名稱為五糧液1618,酒精度52%VOL, 凈含量500ML,數量1瓶,注冊商標號1207092,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保護與售后服務受委托人現場出具了鑒定證明書,鑒定結論為假冒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五糧液注冊商標號160922和1207092的產品。縣局執法人員現場依法實施了扣押行政強制措施,詳見扣押(財物清單20220107號)。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第十四條之規定。南昌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并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稿源 | 南昌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