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食品生產經營者因經營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被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
一、泰安市誠道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韭菜,在2021年11月12日市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原因為腐霉利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違法貨值金額共計184.63 元,違法所得共計175.34元。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二、泰安岱岳新合作商貿連鎖有限公司銷售的西芹,在2022年1月28日市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原因為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違法貨值金額共計1288.00元,違法所得共計1288.00元。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三、新泰市青云街道何文峰蔬菜批發中心銷售的菜豆,在2022年3月10日山東省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原因為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違法貨值金額共計900.00元,違法所得共計900.00元。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以下化妝品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因存在違法行為,被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
一、2022年6月泰安情寄鑫霖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營標簽不符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化妝品及未依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和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違法貨值金額共計560.00元,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二、2022年6月泰安市泰山區財源街淡染百貨超市經營標簽不符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違法貨值金額共計498.00元,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三、2022年6月泰安市泰山區初顏美化妝品經營店經營標簽不符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化妝品及經營進口未備案的普通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和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違法貨值金額共計794.40元,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四、2022年6月泰安市泰山區咖拉咖拉化妝品店經營標簽不符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違法貨值金額共計876.00元,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五、2022年6月泰安市泰山區紫水晶精品總匯經營標簽不符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違法貨值金額共計546.00元,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六、2022年6月泰安市泰山區思美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經營未經注冊的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四條的規定,違法貨值金額共計59.70元,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