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經開區市場監管局對進口水果經營戶進行日常巡查時發現,轄區內1家進口水果經營單位違反防疫規定,未落實經營進口水果“三專”規定、將進口榴蓮等進口水果與國產水果混放,同時未嚴格履行索證索票義務,在市場監管部門多次提醒警告后,該經營戶仍未改正違規行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經開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水果經營戶作出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行政處罰。
疫情期間,從事進口水果的經營戶應積極履行市場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三專”(專用通道進貨、專庫(區)存放、專(柜)區銷售)、“五證”(海關報關單、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本省監管站出站證明),主動定期開展核酸檢測。
經開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增強自我防護意識,選擇正規超市、賣場、水果專營店購買水果,拒絕購買來源不明的進口水果,盡量避免自行網購、代購、海淘進口水果。選購進口水果時,請查看水果產地、來源、進口檢驗檢疫信息,積極履行防疫責任和義務,認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線。(卞旭東)